我和女伴文已走了五個年頭。
我們能在一起這麼久,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的千依百順。
她比我年長幾歲,學曆也高,更是專業人士,所以在開始的時候,我是很崇拜她的。
誰知道,相處一久,我便發現了,她懂的隻是書本理論,實際經驗卻遠遠不足,而且個性懦弱呆
板,不知變通,也不善爭取。
她待人處事猶如小學生,常給人欺負。
我看不過眼,便開始擋在前頭替她出主意。
----不必謙虛,我本來就是社會大學的博士生。在她眼裡的難題,來到我手裡,都變得迎刃而
解。
她雖然仍是跑在前線,而事實上,我卻成了“垂簾聽政”的人。
縱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幾經爭論,最後屈服的總是她。
很快,她的口頭禪便成了:“聽你的……”
到了後來,彆人都知道了竅門----文說的不管用,我說的纔是最終答案。
他們索性無視她,直接來找我討說法。
我在公司裡指點江山,忙得不亦樂乎。
她逐漸退居幕後。
不單在公事上,私底下她也十分依賴我。
彷佛,她成了我的聲控機械人,隻聽取我的指令,從不逆我的意思。
我要她往東,她絕不敢往西。我說南,她絕不去北。
衣食住行,全憑我的主意。
----我可不管她喜歡什麼、習慣什麼,隻給她我喜歡的、我習慣的。因為最終,也會成為她喜歡
的、她習慣的。
文生活的每個角落,我都如上帝般無處不在。
她的家人、朋友、同事,全是我所熟悉的。
她的資產、電話、計算機,儘在我掌握之中。
她的行程、動向、計劃,逃不出我的眼睛。
誇張點說,我不在她的身邊,她連路也走不好,說話也不利索。
友儕們都羨慕我“禦夫有術”,我卻埋怨這是天生勞碌命。
我公私兩忙,連喘口氣的時間也冇有。
她卻優哉悠哉地看她的書本,寫她的故事,追求那勞什子理想。
我不甘心當她的
“太監”,有時也會藉機會大發脾氣。
她總是乖乖認錯,但從不改過。
“一定是前生欠她的!”我心裡認定。
努力經營了這些日子,我們也薄有財資。
我看中了一間千呎房子,打算趁樓市逆轉上車。
雖然錢大部份是她的,但為了節省雙倍印花稅,我決意把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
在我看來,這是十分理所當然的事。
誰知道,文居然表示想考慮一下。
她的理由是數目不分明,萬一將來有了糾紛……
我當堂便反了臉。
----隻要她一直順著我,聽我的話,那裡來什麼糾紛?
一定是她揹著我起了不軌的心思。
她誓神劈願冇有異心,隻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寧願今日開罪我,也不要他朝做那小報上的
頭條。
我質問她:“即使是我對不起你,你索性大方到底,不予追究,又怎麼會鬨上頭條?”
她無言以對。
我越想越生氣,把事情告訴朋友,讓她們為我評理。
可恨的是,支援她的人居然也有不少。
我氣不過,一天到晚把“分手”兩字掛在嘴邊。
任她如何求饒討恕,都不肯鬆口。
終於,那個晚上,她說:“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