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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倉庫和店鋪

進門之後,周桂芳一邊招呼小五子給李毅和徐清瑤倒水,一邊問道:“找姐有啥事兒?”

李毅也不矯情,當即說道:“周姐,我想把你的這個廠子盤下來!”

“盤我們的包裝廠,你要這廠子乾嘛,還要做水果生意?”周桂芳不解地說道。

李毅當即搖了搖頭說道:“不是,我想將這裡改造成一個點大型倉庫!”

“倉庫?有啥東西你直接放肉聯廠不行嗎,非要花錢自己整個倉庫!”

“不滿姐,我打算開一家大型服裝店,連鎖那樣的,需要一個大型倉庫。我看你這包裝廠生意也不太好,與其這樣耗著,還不如轉讓給我!”李毅道。

“李毅,不是姐不想幫你,主要是我家的這個廠子,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是絕對不會出售的!”

李毅當即說道:“周姐,你就不想聽聽我給你們開出的價格?”

“這畢竟是我和他爸五六年的心血”

不等周桂芳說完,李毅便淡淡地蹦出兩個字:“五萬!!”

“啊什麼五萬?”

“周姐,你這個包裝廠我願意花五萬塊錢買下來,而且廠子裡的所有設備我一概不要!”

聽到這話,周姐直接愣住了。

他們的這個包裝廠占地麵積雖然有兩畝左右,但是市場價不會超過三萬五千塊錢,而且這還的算上設備的價格。

現在李毅不但將價格提升到了五萬元,而且還不要那些設備,這無形中又等於多給了他們一筆錢。

算下來的話,李毅開的價至少要比市場價高兩萬塊錢。

“你真的願意出五萬塊錢盤下這個廠子,冇有在拿你周姐開玩笑吧?”

李毅當即說道:“我怎麼會拿這事兒開玩笑,隻要周姐你同意的話,咱現在就可以到市裡辦過戶手續!”

“行,姐也是一個痛快人,五萬塊錢賣你了!”

“周姐,你不需要和秦大哥商量一下?”李毅當即問道。

“家裡我做主,況且廠子產權也是寫的我的名字,用不著和他商量!”

“那行,咱這就去辦手續!”

“行!”

一旁的徐清瑤已經是徹底的傻了,價值五萬塊錢的生意就這麼三言兩語敲定了。

而且在姐夫嘴裡,五萬塊錢就好像是五塊錢這麼簡單。

即便是她不懂生意,但也能看得出來這個價格肯定是給高了,不然的話小五的媽媽不會這麼痛快就答應了。

趁著周桂芳回去取證件材料的空檔,徐清瑤忍不住問道:“哥,你這個價格是不是給高了?”

“嗯,比市場價差不多高出60%,正常而言,這個廠子最多不超過3萬五!”

“啊,那你為什麼不少給點,那可是一萬五千塊錢啊?”

李毅笑了笑說道:“清瑤,這你就不懂了,價格高是高了點,但是這個廠子對於我們接下來的生意至關重要。”

“那也不能這個貴啊!”

“嗬嗬,貴有貴的道理!首先是這裡的廠房還比較新,改造成倉庫的話基本上不用花錢,隻需要將裡麵清理一遍就行了!”

接著李毅繼續說道:“其次由於時間緊急,我們冇時間去尋找其他合適的地方,更冇時間去查詢那些廠房的產權是否清晰。而周姐家的這個廠子知根知底,省了不少麻煩。”

“那好吧,但我還是覺得你這樣做生意不對!”

李毅冇有解釋,小丫頭畢竟還是個高中生,並不瞭解什麼叫時間就是金錢。

等她再大一些就知道了!

……

很快,周姐就將包裝廠的產權登記證書等一些列的檔案取來了,隨後一行人便直奔房產交易部門。

路上,李毅在路過銀行的時候,順便取了十萬塊錢,其中五萬給了周桂芳,剩餘的五萬則是裝入包裡,準備當成開店的資金。

整個過戶過程很順利,不到一個小時就完成了。

讓周桂芳回去搬離裡麵的設備,而李毅則是帶著徐清楠去了市中心的聯華廣場。

聯華廣場是幾年前才興建起的大型商業中心,是江南省最大的商業CBD,也是等個江城最為繁華的商業中心。

來到這裡,徐清瑤頓時被這裡車水馬龍的繁榮場景驚到了。

儘管他們也是在江城生活,但是肉聯廠卻在遠郊,距離市中心少說有二三十公裡,平時要是冇有必要的話,是冇有人願意大老遠進市區的。

因此,長這麼大,徐清瑤去市裡的機會屈指可數。

至於聯華廣場,那更是一次都冇有去過!

由於貨物已經在路上了,不出預料的話,最晚不過後天就會被運回江城,所以留給李毅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所以他並冇有帶著徐清瑤逛商場,而是直接來到了商場十樓的物業部門,並開門見山的提出要租一樓臨街的那一排剩餘全部的鋪麵。

剛纔李毅已經實地勘察過了,商場一樓西側位置不是很好的地方還有五六間標準鋪麵在對外出租。

這些鋪麵都被隔成了30到50平房不等的小鋪麵,但是由於位置一般,所以依舊有不少處於閒置狀態。

這裡的鋪麵之所以租不出去,倒不是人流量不夠,而是租金太貴,一間三十平米的鋪麵一年就需要五千塊錢,鮮有人能有這個魄力。

其次是這幾間鋪子的位置太靠裡,相對而言不是很好,所以就閒置了下來。

但是這些對於李毅來說完全不是事兒,他相信自己從沿海地區進回來的衣服一定能在江城打開市場,相對而言,鋪麵的位置稍稍差一點並不算什麼。

話說華聯超市的物業經理一聽說有人要租那幾間閒置的鋪麵,而且要一次性都租下來,頓時樂的連嘴都合不攏了,當即親自接待了李毅。

當然了,李毅也有自己的要求,所有的鋪麵必須是能連在一起的他才租,至於中間有租出去的,那就需要物業部門自己和商戶協調。

其次,所有出租的商鋪必須全部打通,裝修過程物業不得阻攔。

此外,合同一次性簽訂五年,五年內商場不能擅自漲價。

前麵幾條物業自然冇有問題,但是五年不漲價卻死活不同意,最終雙方將合同期限限定在三年。

最後,李毅以每年8萬元的租金租下了聯華廣場商業大廈一樓600平米的店鋪,而這也將成為李毅實業帝國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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