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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惡魔奎托斯

“大將軍,他們進山穀了。”莫虎兒眼睛裡閃著興奮激動的光芒,阿會偌自以為是唐軍速度不夠追不上他,卻不知羅士信一直在控製著一定的追擊速度,讓奚族多耗體力的逃跑卻又不給他們反擊的機會。

奚族畢竟擁有四萬騎兵,這狗急了還要跳牆,更彆說是人。若逼得太緊,阿會偌被逼之下,丟下所有物資,率領騎兵反殺過來,那就不好玩了。儘管羅士信並不懼與四萬騎兵正麵硬抗。但騎兵終究是騎兵,除了羅士信手中的四千陌刀兵有對騎兵心得之外,其他的四萬餘步卒在幽州原野上對上騎兵的衝殺還是很懸的。

羅士信有把握取勝,但是唐軍付出的代價就不是他所能控製的了。

奚族鑽進了盤蛇穀表麵上是占據了一定的地利優勢,可實際能占多少便宜卻不好說。因為奚族最大的優勢是騎兵,狹長的山穀固然易守卻也限製了騎兵的施展。如今的奚族就如站著高點卻失去了利爪的猛虎,看著凶猛,事實上並不顯得可怕。

羅士信回笑道:“等的就是這一刻,兩頭收攏,關門打狗。”

正當他要下令進攻的時候,張平高策馬出列道:“大將軍這一仗就交由我們參旗軍吧,奚族擅騎射。騎讓大將軍封住了,那一身可慮的射術猶在,待我們逼近了再說。”

羅士信也正有此意,參旗軍有一大半是手持大盾的步卒,他們最擅長的就是打陣地攻堅,讓他們打頭陣搗毀奚族的斷後部隊,正是物儘其用,人儘其才,頷首道:“那好,這第一陣就交給將軍了。”

張平高呼喝一聲,從親衛士卒手上,接過一麵長盾牌,列成了長方形的方陣,親自領著兵卒往穀口突進。身先士卒,這是唐初領兵大將的標誌,連李世民這樣的三軍統帥每戰都衝殺在最前沿第一線,其他人更是如此。

在這個時代,作為大將不衝鋒在最前線會讓他人鄙夷的。

所以這一道出陣的時候,張平高很自然的站在了最前麵,這已經是一種習慣。也因如此,唐軍的勇悍絕不遜色他族半點。

五千由長盾兵組成的方陣在張平高的帶領下發出震耳欲聾的呐喊,一步一步整齊劃一的逼近盤蛇穀。

鼓動人心的戰鼓也在這時響起,點燃著兵卒體內蠢蠢欲動的熱血。

隨著步入攻堅射程,第一波箭羽傾盆而至。

唐兵都是經驗豐富的老卒,長年累月在沙場中磨鍊出的純熟技巧和戰場直覺令他們麵對如此密集的箭羽冇有任何的混亂動搖,坦然自若的將盾牌以四十五度角傾斜著高舉在半空中組成了盾牆,隻聽“咄咄咄”的密集聲響,這第一波箭羽竟然冇有帶走任何唐兵的性命。

“漂亮!”

羅士信在後方看著參旗軍的表現,高聲讚歎。

第二波飛蝗一般的箭雨再次迎頭落下,這一次的箭羽更凶猛更加密集,箭射在高舉的盾牌上,發出連續不斷的“咄”“咄”聲。儘管大半的利箭都被擋下,但此次的數量實在太多了,仍有不少流矢不可避免穿過盾牌的縫隙,刺入唐兵皮甲下的**。弓箭拋射的下墜力加上原有的勁力配合草原人特有的血槽箭矢,殺傷力極為驚人,使得中箭的兵卒紅色液體如噴泉般的飛濺!

隨著陣列中間的一些士兵倒下去,嚴整的盾牌堤壩出現了裂縫。

第三波箭雨趁勢轟然殺至,目標絕大部分都是射往裂縫處,攻擊如水銀泄地一般滲透了進去。在那短短的一瞬間,數以萬計的羽箭彷彿沖垮堤壩洪水洶湧而來,捲走了數以百計的性命!

羅士信有些肉疼,但兩軍作戰,這種傷亡是永遠無法避免的。

麵對如此情況,參旗軍的表現更可以稱上完美,心理素質過硬的老兵在奚族第四波箭羽射來之前跨過了同袍的屍體,儘最大的力量彌補著空缺,將第四波的傷亡減至最低。

奚族的連射彷彿永無止境,但就算再猛烈的風暴,也畢竟有停歇的時候。

成百近千的兵卒倒在了衝鋒線上,換來了奚族攻勢的停頓,持續數十次的開弓放箭,縱然是以弓箭為伍的草原人,他們的臂力也無法支援下去。

經驗豐富的唐兵豈會錯過這微小的機會,在張平高的率領下展開了短距離的爆發俯衝,來到了盤蛇穀的入口與守護在入口的奚族開始短兵接觸。

這一接觸,高下立見。

奚族的裝備混戰能力遠遜唐兵,這白刃戰自當不是對手,雙方的傷亡不成比例。往往倒下四五個奚族兵士,方纔有一個唐兵退出戰場。

“奎托斯,你帶領你的隊伍壓上去,接管戰鬥。”羅士信此刻儘著統帥的責任,站在一處高點將戰場上的每一個細節都看在眼底。

參旗軍白刃戰的戰鬥力確實在奚族之上,但他們缺少攻堅破陣的能力,隻是在原地僵直著,以優勢的一方與敵互換傷亡,突破不了防線。

奎托斯率領的跳蕩兵靈敏凶悍,正適合這狹長抵禦的白刃戰,由他破陣是最好的選擇。

一旁的傳令兵已經將羅士信的意圖以鼓聲以旗語等傳訊方式通知了前線的張平高。

張平高得令之後積極的配合奎托斯換防,從一線戰場上退了下來。

“辛苦了!”羅士信笑讚道:“打的很漂亮,攻堅就交給我們了。”

張平高一抹臉上的血跡,也並無任何不悅。他愛惜手足,不願意見到自己的兵在單純無意義的消耗中白白的丟掉性命。目光丟向戰場,歎爲觀止的一幕出現在他眼中:跳蕩兵的兵力比他的參旗軍要少,但卻做到了他們做不到的事情,撼動了奚族穀口防線。尤其是衝在最前頭的那個巨漢,表現的更是可怖。他的裝備與眾不同,一手拿著一把兩尺長的短刃,一手舉著一麵圓形的鋼盾。

但見他雙手配合默契,起手就是凶狠的殺招,舉手投足間致人於死地,而且他殺人的方式很特彆。像是在表演,不是好看而是血腥,充滿了殘忍殘酷。

他一刀捅進敵人的胸膛,不是直接拔出來,而是在對方的胸口轉一圈,挖一個大洞,將內臟都挑出來,一刀插進一人的太陽穴,這必死一刀,他卻本能的將死者的腦袋破開兩半,白花花的腦漿,粉色的腦髓,噴射的一地。

張平高從軍十年,見過不少凶悍的人物,其中包括食人魔王朱粲,但跟麵前的這黑人巨漢的手段相比卻是小巫見大巫。他瞄了身旁的羅士信一眼,心中歎服,羅士信虎口救人,拳打吐穀渾勇士,從他手中討要回崑崙奴一事早已傳遍天下。有人因此事讚他英雄了得,有人卻認為這是犯傻,堂堂大將軍居然為了一個崑崙奴涉險,太過不智。

今日崑崙奴的表現,足以證明一切,羅士信是慧眼識英才。

羅士信對於奎托斯的表現也感到意外,在戰場上的他與平時簡直判若兩人,很難想象手段如同惡魔一樣的巨漢就是那個憨憨厚厚,智商為負,呆頭呆腦帶著幾分可愛的傢夥。他那凶狠的虐殺敵人的手段,連羅士信這樣的悍勇之士也覺得心悸。

這一切都來源於習慣,奎托斯並非喜歡虐殺敵人,而是一種習慣。在競技場與人或畜生拚殺的時候,有好幾種視覺效果。毫無疑問,越血腥越殘忍,四周觀看的拜占庭貴族就會越高興,給的賞錢也越多,直接影響到他們賴以生存的口糧。

所以在競技場裡,一個角鬥士不但要學會殺人還要學會,怎麼殺的漂亮殺的乾淨利落殺的足夠血腥。

奎托斯堪稱那個時代的角鬥士之王,完全領會了這些技巧,是以殺敵的時候本能的根據原有的習慣開啟屠殺模式,大殺四方。

奧失部的一個勇士胡塔,見奎托斯將族人一個個虐殺,怒火上湧,咆哮著衝上前來,手中的彎刀作一片銀光寒芒,化作一道長虹,電閃般向敵人劈去。

奎托斯戰鬥冇有招式,靠的就是死亡線上拚殺出來的本能直覺,感覺到對方來勢凶猛,身形一轉,盾牌一架,擋開這淩厲的一擊,右手短刃如毒龍出海,他的短刃短,但勝在手臂長,短刃具備那短兵器的凶狠有具備了長劍的功效,是奎托斯用的最順手的兵器,羅士信根據他的要求,特地找到軍器監的大匠精心為奎托斯鑄造的,異常順手。

短刃快捷無比的刺入胡塔胸口的正中心。冇有任何猶豫,也冇有半點遲疑,短刃在奎托斯的手中向下一劃切割出一道傷口,連手帶著短刃深入胡塔的胸口。

這一刀冇有刺到要害,胡塔並冇有因而喪命,瞪圓了眼珠子看著麵前如煞神一般的巨漢用那粗大的手掌插進他的胸膛,感覺到那笨粗的指頭向他心臟方向探去。短短的眨眼功夫,在胡塔剩餘不多的世界裡覺得是那麼漫長可怖,在死亡的那一瞬間,他突然有一種報應到了的感覺:固安縣的那個孕婦就是他破開的肚子,挖出了小孩……

奎托斯抽出了他血淋淋的打手,手掌中除了一把猩紅的短刃還有一顆猶在跳動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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