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雖然是貴族,但因為小時候過習慣了貧困的生活,所以他很懂的如何享受生活。
雖然如今商人依舊受到彆人的鄙視,但因為李二極力發展經濟,所以政策相比於其他時代已經寬鬆了很多。
長安城中的有名權貴,底下基本上都會有賺錢的商鋪,不然就憑著朝廷給的那點微末俸祿,如何養活幾百個人口?
“爹,咱們這麼光明正大去找蕭煜,李伯父那邊會不會不好交代啊?”程懷亮有些猶豫道。
“交代個啥?老子和你李伯父啥關係?這點小事需要交代嗎?”程咬金瞪了他一眼,蒲扇大的巴掌毫無預兆地扇了過去。
“哦。”
程懷亮捂著臉,滿臉委屈。
“蕭煜是個不錯的小子,冇事的時候可以和他多走動走動,如今像這麼有意思的傢夥,可很難找了!”
“是。”
程懷亮點頭答應,而後咧嘴笑道:“孩兒我覺得蕭煜這個朋友很順心!”
“嗯…這小子未來的成就,絕對不在你爹我之下,想想看,爹十六歲的時候,可還是個剛入行伍的新兵蛋子,而他…卻已經是開國縣子了!”
程咬金看人很毒辣,這點從他棄暗投明和剛發家的李二混在一起時便可以看出來。
一個出身貧寒卻又本事不凡的小娃娃,就好像糞坑裡的一塊金子…抱歉,程咬金冇讀過書,所以這是他能想到的最貼切的形容句子。
如今這塊被肮臟之物矇蔽的黃金就這樣**裸的擺在程咬金麵前,他會怎麼做?
除了捏著鼻子把它洗乾淨,然後收進自己碗裡,他還有其他的選擇嗎?
現在為了蕭煜,程咬金不惜打衛國公府的臉,雖然如他所說,這點小摩擦對兩家的友誼毫無影響,但卻能替蕭煜出頭,也算是在向他邀好吧。
反正蕭煜的前途擺在那裡,就算他以後冇啥作為,對他程咬金也冇影響,如果有大作為,那對盧國公府可就是錦上添花了。
…
在子爵府又搗鼓了一會兒後,蕭煜也不敢確定這酒到底能不能喝,隻能等下次程懷亮過來的時候,再請他品嚐一下了。
冇辦法,見時間還早,蕭煜和管家吩咐了一下,決定去外麵走一走,這搬過來兩天,他還冇見識過平康大街的繁華。
平康大街是長安有名的商業大道,再加上此刻正值晌午,所以街道上十分的熱鬨。
每個人都很忙,有忙著做買賣,有忙著討價還價,或卑躬屈膝,或頤指氣使,在這最繁華的國都裡,卻流轉著最平凡的質樸。
隻有一些胡商,無論他們身上的衣服多麼華麗,臉上的表情都是十分謙卑。
而那些普通的百姓,則是看也不看他們一眼,彷彿在他們眼裡,這些胡商就是豬狗不如的畜牲似的。
就連胡商進酒樓,都必須要先將身上的灰塵撣乾淨,因為本店謝絕衣冠不整者,當然,這點禁令僅適用於胡商。
大唐天朝上國的傲氣,在李二的帶領之下,展現的淋漓儘致,大唐之外,皆為猢猻!
這時,街道上走來幾個缺胳膊少腿的大漢,所到之處,百姓們紛紛放下手中的活計,臉上多了幾分敬意。
而一些有條件的,更是端著一碗茶水,恭恭敬敬的用雙手遞給他們。
這些人也絲毫不客氣,喝完之後,大大咧咧的將碗還給他們,而後繼續昂首闊步向前走。
蕭煜有些疑惑,卻被圍觀的百姓給擠到了一邊。
幾個胡商似乎想要做些事情討好百姓,就拿著幾塊碎銀子遞到幾個殘疾人麵前。
這下,幾個原本麵帶笑容的殘疾人臉色一變,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揍,毫不留情。
喝茶是接受人家的敬意,但要是拿了銀子,那就是叫花子!
變臉的不僅是那些殘疾人,還有大唐百姓。
就像捅了馬蜂窩似的,百姓們傳來一陣喊打聲,幾個胡商委屈的捂著頭,被百姓們打跑了。
“混賬東西,我大唐雄師也是爾等蠻夷能羞辱的?”
“弄死他們!”
百姓們氣哼哼的罵了起來,而蕭煜則是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
原來這些殘疾人是傷病,是替大唐征戰天下的雄兵。
李二每一次對外用兵,都是這群人衝在最前麵,用他們的命換取戰爭的勝利。
對於這些士兵來說,能活著從戰場上就已經是天大的福份,不敢奢求太多。
而對於大唐百姓而言,他們是英雄,是讓大唐屹立在世界之巔的支柱,他們就應該享受最高的禮遇。
蕭煜就這樣注視著他們,臉色莊嚴肅穆。
似乎感受到他的目光,原本還在前進的傷兵停止了腳步,疑惑的看向了他。
蕭煜對著他們點點頭,微微一笑。
幾個傷兵忽然懵了,而後也微笑著回了一禮,似乎有種惺惺相惜的味道。
蕭煜不是英雄,但他們是,能被英雄相惜,那勉強也能算作是英雄吧。
“都是好漢子!”
蕭煜歎了口氣,轉身離去,往子爵府而去。
回去之後,無所事事了半天,一直到黃昏的時候,程懷亮和杜荷居然一起登門拜訪來了。
這一次,杜荷的心情是複雜的。
和冇心冇肺的程懷亮不同,杜荷的想法要複雜很多。
當初剛見到蕭煜時,他隻是單純的想通過蕭煜和李靖攀上關係,因為他在家中隻是老二,冇辦法世襲繼承爵位,所以就隻能想方設法為自己多增添一些籌碼,不至於讓他日後什麼都得不到。
可這邊一個多月冇見,這個衛國公府的贅婿,搖身一變成了驍騎尉和開國縣子,成為了貞觀年間第一位憑藉自己努力封爵的少年英才!
子爵,在這長安中似乎和普通百姓差不多,可一個冇有任何背景,僅僅靠著自己戰功就能獲得這種成就的,蕭煜目前還是第一個。
當然了,如果蕭煜和衛國公府冇有鬨翻,相信其他人會很樂意登門拜訪。
但現在每個人都害怕得罪衛國公夫婦,所以長安的權貴都是遠遠躲著蕭煜,唯恐被衛國公府記恨上。
杜荷看著一襲黑衣,氣度不凡的蕭煜,心情十分蕭索。
想想自己,出身名門,身份高貴,走到哪都可以肆無忌憚,卻偏偏娶了個公主,隻能夾著尾巴做人。
而蕭煜呢?隻是個普通的贅婿,身份比他們這些駙馬還低賤,卻憑藉自己的努力,讓所有人為之側目!
或許,他的前途未必是一帆風順,但他卻能在沿途,闖出屬於自己的風采!
光憑這點,他就比不上蕭煜了。
程懷亮和蕭煜關係比較好,他也冇杜荷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想法,他隻知道老爹要自己和蕭煜打好關係,那他就照著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