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隻是其一,其二嘛,當然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大哥他們小偏院是養兔子的!為什麼呢?當然還是因為興哥兒唄,這小傢夥什麼小動物兒都喜歡,這個喜歡可是不是簡單的喜歡,而是要養在府裡!興哥兒不僅僅是個小孩子,而是身為我們劉府嫡長子嫡長孫的二世祖身份,不就是養個小動物兒嘛,又不值幾吊錢,想養什麼就養什麼唄。於是大哥的小偏院一天天地就變成了飼養場,把大哥熏得快睜不開眼,可是大哥在老爹麵前還不如興哥兒得寵呢,老爹一聲令下,他也得乖乖認慫,於是興哥兒更加地有恃無恐、變本加厲。
然後呢?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反正功夫也不算太長吧,這些兔子隔三差五地就不見了,活不見兔,死不見屍,簡直成了我們小小劉府的一樁老大的懸案了。興哥兒被氣得小腳兒直跳,派了他的幾個“得力乾將”徹查此事,卻都是兩手空空,毫無半點結果,於是發下狠話來:“若是被小爺知道了,那些兔子遭了誰的黑手,小爺定是要將他抽筋扒皮,給小爺的兔兒爺償命!”
這狠話我是聽到了,可是說實話,我還真冇有把這個小屁孩兒的話放到心裡去!可就憑他一個四五歲的娃娃能是我阿嬌的對手?雖然興哥兒是老爹的心頭肉,可那也得是老爹知道了我就是那隻黑手的情況下,若是我神不知鬼不覺地行事,令老爹根本就得不到半點線索,興哥兒就是把小腳蹦到天上去也是毫無半點法子!於是興哥兒天天破口大罵,而他的那些兔兒爺仍是隔三差五地一隻一隻在減少。
我之所以能夠如此輕鬆得手,既是因為興哥兒年齡太小,根本就不是我的對手,還有一點,那就是因為他的爹我的大哥進不了我的閨房!劉府很小,也冇有什麼繁文縟節,但成年男子不得進入姑孃的閨房這個規矩卻是如同天條一般地存在,因此我才能享儘美味而不必擔心東窗事發的問題。
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我也是得意忘形了一些,剛開始的時候小心翼翼,日子一長就放鬆了警惕,結果那天我啃完的肉骨頭剛打算悄悄扔到牆根,還冇有來得及挖個坑,埋進土裡消屍滅跡呢,大哥來了後院!
大哥不能進姑孃家的閨房,但他可以進後院啊,大娘可是他親孃,人家怎麼也得向自己的母親探望儘孝什麼的吧,結果好巧不巧地,撞見大哥過來了!我平時消屍滅跡當然都是選在月黑風高之時,現在纔剛剛傍晚,人多眼雜之時,當然是不能揮個耙子鏟子什麼的貿然行動,結果就無限悲摧地直接撞在了大哥的槍口上。
“阿嬌,你手裡拿的是什麼東西?”
“啊?阿嬌手裡拿的是什麼東西?”
我被大哥一句話問得是啞口無言,連舌頭都捋不直了,除了機械地重複了一遍這句問話之外,頭腦完全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