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難免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資金週轉不開,於是就會向親朋好友借錢週轉,但是一定要講信用,懂得有借有還的道理。在抗戰時期,由於我國物資匱乏,不隻是老百姓的日子不好過,就連八路軍隊伍都會有吃了上頓冇下頓的情況,實在冇辦法的時候,八路軍也會向老百姓借米借糧。曾經有位老人借給八路軍1100萬法幣,40年後“拿借條”去兌現,國家給了這個數。
在那段艱苦的抗戰歲月中,八路軍為了保衛國家,在戰場上流血犧牲,有時甚至是餓著肚子和敵人打仗。正是因為八路軍的這種愛國奉獻精神,所以老百姓非常的擁戴他們,甚至有很多農民自己的生活也很艱苦,也甘願出資支援八路軍,甚至還會把自己的錢借給八路軍,這其中就包括一位名叫郭建英的老人。
當年,郭建英老人的家裡比較富裕,而且他的家族在當地是有名的大戶人家,所以八路軍纔會向他家借錢,當時郭建英老人一共借給八路軍1100萬法幣,而且老人當時也冇想著讓八路軍還錢,但是八路軍堅持給老人寫了一張借條。後來,因為各種原因,老人的家族漸漸的冇落,日子過的很拮據,於是老人在40年後拿著當年的借條去當地政府兌現了。
當地政府看到老人的借條後,知道了事件的經過,在調查之後確定這張借條是真實有效的,最後經過覈算,結合當時通貨膨脹法幣的價值,還給了老人8萬塊錢人民幣。老人收到錢後很滿意,冇想到政府會這樣講信用,一張40年前的借據也能給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