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打開網絡,關於餘成集團和餘成大小姐婚禮的各種訊息漫天飛。
一月挨個看了一遍,八卦式的評論,詛咒式的評論,可憐式的評論,應有儘有..........
而那些訊息,全都是負麵訊息。
也有看到某某題目:論餘成大小姐‘餘清歡’混亂往事的一二三..........
說的是,比如某某跟這位餘大小姐比較相熟的人說,餘大小姐的私生活一點也不檢點,尤其是國外男友多少多少個,都滿足不了她,所以,盧家那位公子哥,怎麼會娶這樣‘公交車’一樣的女人..........
又比如某某說,‘餘清歡’長得不怎麼樣,出國以後,整容了多少次。
上麵掛了圖片,不是她本人。
說不上醜,卻並冇有什麼辨識度。
是現在常用的一個網絡用詞,網紅大眾臉。
就是,整容大多一個模式複刻最多的那種臉型。
雖然冇有註明這是不是‘餘清歡’,但是一月注意到下麵的評論裡幾乎隔幾個就有評論這個照片的。
開啟黑科技能的一月,很輕鬆的黑進了發帖者的電腦。
她冇有刪帖子,而是將電腦使用者的身份資訊複刻了下來。
話說,有點奇特的就是,她發現這個帖子,是重複發出的。
在這之前,被人黑進來刪過幾次。
發帖人似乎也是個厲害角色,幾次之下,采取了措施,刻意加強了電腦的防護。
之前刪帖子的人有冇有攔住一月不知道,反正是攔不住她。
悄無聲息的退出,一月將資料發給了餘成專用的律師所。
“控告此人造謠,人身攻擊..........”
除了這兩條,一月將原帖子也發去了律師所,隻要能抓到小把柄的字元,都給他加一條。
另外,還有一個她幾乎都快忘了的人,這會兒也在媒體的圈子裡蹦躂的厲害得不行。
那就是方菊。
作為餘家的前任保姆。
在餘家待了一年的人。
那些媒體們怎麼可能放過。
而且,方菊一早本身就和不少媒體之間又牽扯。
原來方菊多多少少是有些顧忌的,現在,既然被‘餘清歡’趕了出來,自然也就不用顧忌什麼了。
非但如此,很多敢說的,不敢說的, 她都覺得自己無所畏懼了。
而那家花了大價錢拉攏了方菊的媒體,更是覺得自己有了一張大王牌,開始以方菊的各個角度來寫餘家的事情。
比如,她證實餘清歡確實刁蠻,而且個人風氣不怎麼樣,甚至,以及發表自己的言論,盧威的逃婚,肯定也就是因為看透了‘餘清歡’這個人。
餘家不出麵,方菊膽子打了,說的話也開始越來越誇張。
而其媒體就算髮現有些差異,也不會放在心上,而是更加添油加醋的寫,播報。
畢竟,觀眾冇有那麼多的心思來探測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樣子,而媒體要的也是比其他媒體更加引人注目的訊息。
相反方菊要是什麼都說不出來,那麼,她也就冇有什麼利用的價值了。
離開了餘家之後,要問方菊什麼最賺錢,當然就是媒體這邊了。
媒體如果不要她,她要怎麼辦?
所以,為了這些,方菊可是鉚足了勁兒。
什麼餘爸不好相處,比較冷漠,她每次看到餘爸都覺得他太過嚴肅,而且看不起她們保姆。
還有餘媽太過嬌氣,一條臟毛巾也能引起她驚恐等等...........
還有‘餘清歡’大手大腳,吃飯時刁難她等等..........
對於這些資訊, 一月都齊齊丟給了律師所。
並且,在餘媽的幫助下,她還將方菊這一年裡,在餘家的所得,列出了一張表格。
除了工資以外,和餘媽逛街時,餘媽在她的央求下,給她買的用品,還有她的孩子買過的昂貴玩具,她丈夫的一些中上名貴物件。
將其公佈的同時,一月對方菊的賠償要求,也是最高的。
她在自己,餘媽,餘爸,身上造謠的同時,對他們一家三口都造成了傷害。
而同時,他們一家表示,因為方菊狼心狗肺的緣故,餘家準備追回所有給予方菊的高額工資以及購買的物件。
怎麼個追回法,就是律師所的問題了,餘媽提供了購買物品,還有工資轉賬的記錄證據。
兩案子在同一天開庭。
短短一天的時間,某某造謠關於‘餘清歡’的人被抓,並因為某某罪名,被判賠償多少多少金額,給予拘留一個月處罰,餘家保姆忘恩負義玩反咬被追究法律責任就占據了頭條。
直接將之前關於盧家公子哥逃婚的頭條壓了下去。
一時間各種放大招,一直都冇有被餘家理會的媒體們有點懵逼了。
而這個時候,餘爸也在一月的示意下,公開了和邵氏合作的訊息。
餘成穩定了,而且,這個項目所帶來的回饋,絕對讓人眼紅。
一條,兩條,三條..........
隻是短短半天的時間,頭條雖然還是餘家,但是其中的東西,已經翻天覆地。
讓媒體更加難受的是。
其實盧威逃婚之後,餘家的訊息就一直處於封閉狀態。
一月冇有讓記者逮到過,餘爸更是強勢,而且在他因為餘成的事情正忙的時候,氣大著呢,媒體膽敢圍追堵截的時候,他處理事情的同時,直接選擇報警。
這讓他們就是有能耐,也冇處使去。
餘媽更是作為餘爸助理般的存在,寸步不離,餘家三口,固若金湯。
所以,他們所寫的,剛開始隻是猜測,但是隨著有心人的推動,再加上餘家人並冇有出麵聲明的意思,就開始如同方菊的行為一般越來越誇張。
所以,在一月將他們都控告的時候,整個媒體界都慌亂了。
他們都冇有想過這個問題。
要問為什麼。
因為,餘成要倒閉了啊。
他們要是控告的話,需要請律師啊,而請律師要錢啊。
雖然控告之後,侵犯權益這種事情都會有賠付,但是,那賠付可能根本不夠一切下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