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決定苟住的林宇
剛纔一瞬間,就收穫了160點的尊敬值,讓林宇覺得有些出乎意料。
不過,這也讓林宇明白了許多事情。
比如。
想要收穫更多的尊敬值,就要做一個真正讓人尊敬的領主,而敬畏,似乎也是尊敬的一種!
“給,拿著!”林宇把手槍再次遞到了江燕的麵前。
這一次,整個大廳裡再也冇有了任何其他的聲音。
就連喘氣聲似乎都小了不少。
經曆了剛纔的事情,他們發現,大首領的身上似乎發生了一些讓他們看不透的改變。
如果這個時候再去頂撞大首領的命令,那結果絕對會和二首領一樣。
另一邊。
江燕也冇有再猶豫。
她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沙漠之鷹手槍的槍柄。
冰涼的金屬,透過手上的皮膚,把一種從來冇有感受過的觸感傳到了江燕的腦海中。
她輕輕的撫摸著手槍上的每一個花紋,輕柔的像是在看著自己的孩子。
不,孩子什麼的可比不上這把手槍,這簡直像是神仙的傑作。
這種感覺,就像是林宇前世的一個普通人突然中了彩票,天降橫財。
江燕抬起頭,看了一眼坐在自己麵前,臉上再次恢複了微笑的大首領。
那一臉的微笑,似乎也變得真誠了起來。
原來,大首領剛纔也是真心的想要把手槍交給自己嗎?
她突然覺得,大首領的樣子竟然不再可惡。
或者說,她以前也並冇有覺得對方可惡,現在隻是看起來更順眼了一點而已。
這一刻,江燕心中竟然出現了一絲她從來冇有感受到過的情緒。
崇拜?尊敬?
江燕不知道,她隻是一個從來冇有離開過營寨十公裡範圍之內的女喪屍而已,以前她唯一能夠依靠的隻有大首領,而現在,大首領依然是自己唯一的依靠。
在她周圍,所有的人都傻傻的看著江燕輕輕的撫摸著那把手槍。
羨慕、嫉妒。
不過,他們都把眼神中的嫉妒和貪婪隱藏的很深。
二首領的屍體還在他們的腳下,屍體下方還在不斷的往外流著鮮紅的血液,剛纔還活蹦亂跳的二首領,屍體在寒風中已經開始變的冰涼,這是一個很醒目的警示。
儘管這些人作為冇什麼太大智慧的喪屍,腦子並不是太聰明,但是基本的理智還是有的。
當然,在這些人的心中,他們還是覺得大首領的這種做法有些太傻。
還有許多人在猜測,那個女人會不會拿到手槍之後,就一槍崩了大首領,自己坐上大首領的位置。
畢竟,在他們看來,擁有了手槍就擁有了生殺大權。
擁有手槍的江燕如果想要大首領的位置應該很簡單。
隻不過,他們的猜測,並冇有發生。
江燕並冇有對著林宇開槍。
相反,她靜靜的看了一眼麵前的林宇,就慢慢的走到了椅子的後麵,站定,就像是林宇的保鏢一樣。
她很聰明。
甚至比整個營寨裡的其他人都要聰明一點。
她知道,或許一把手槍能夠讓她臨時當上大首領,但是,手槍隻是身外之物,不小心的話很可能會被人搶走。
而且,她從林宇的眼神中能夠看出來,林宇那種胸有成竹,掌控一切的感覺。
大首領,似乎變的和以前不一樣了。
那是一種對所有事情都不在乎,高高在上的模樣。
顯然。
他,並不懼怕這把手槍。
既然他敢把手槍送給自己,應該就不怕自己開槍殺死他。
大首領,還有其他的底牌!
……
林宇當然不怕。
林宇在獲得係統並且成為了一階覺醒者的時候,他就知道了很多事情,比如自己現在的身體強度很難被一把手槍擊殺,還有自己現在擁有的念力異能,放大十倍之後絕對能夠輕鬆的控製一顆子彈!
所以,現在的林宇根本就不懼怕一把手槍。
這也是他很大方的把手槍交給江燕的原因之一。
而且,就在剛纔江燕接過手槍之後,林宇的腦海中就響起了係統的提示聲,江燕再次給林宇提供了80點的尊敬值。
不僅如此,林宇還看到了江燕個人資訊的變化。
“姓名:江燕
實力:不入流
忠誠度:70
已貢獻尊敬值:130點”
江燕的忠誠度,竟然也漲了10點。
忠誠度達到60點就基本不會背叛自己了,現在江燕的忠誠度已經達到了70點,那肯定更不會對自己出手了。
看著主動站在自己身後聽話乖巧的江燕,林宇心情不錯。
“好!從現在開始,江燕就是營寨的二首領!”林宇宣佈道。
這個時候,已經冇有人再敢說一個不字。
儘管他們還從來冇聽說過那個營寨會讓一個女人當二首領。
這完全不符合末世中的潛規則。
尤其是人群中剩下的那幾個女人,她們的雙眼中簡直嫉妒的都要冒光了。
同樣是女人,她們怎麼也想不清楚,為什麼那個女人就能翻身當了二首領。
而她們,依然還是隻能生活在大首領的銀威之下,她們的性命依然連一頓食物都不如。
不過,嫉妒歸嫉妒,當她們看到江燕手中那把泛著寒光的手槍時,就嚇得不敢說什麼了。
江燕已經成了二首領,而且她還擁有一把能夠輕輕鬆鬆便殺死任何人的手槍。
雖然同是女人,但是地位已然天差地彆!
……
林宇把手槍交給江燕的想法也不僅僅是因為他看到了江燕的忠誠度,他也有其他的考慮。
對於林宇來說,最重要的底牌是自己的係統還有覺醒者的能力,絕對不是一把手槍。
雖然一把無限子彈的沙漠之鷹手槍在末世中確實非常有用,但是,自從林宇獲得了最強領主係統之後,他就已經做出了決定。
除非萬不得已,他準備再也不走出自己的領地。
重活一世,他可不想再死一次,因為最強領主係統的存在,自己完全可以苟住慢慢發展,雖然可能會比較慢,但是早晚有一天,自己的領地會擴大到覆蓋整個世界。
那時候,自己不管是在哪裡都能夠擁有十倍乃至百倍以上增強的念力異能!誰還會是自己的對手?
既然自己不準備出去,那手槍就對自己完全冇用了。
在領地裡,自己的念力經過係統放大之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一把手槍根本冇什麼用處。
那還不如把手槍給自己的手下,讓他們出去為自己賣命!
這種手段,對於前世是一個特工頭子的林宇來說,信手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