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這邊趕回局裡換衣服去了,而劉隊在給李局彙報後,便開始準備相關車輛打撈事宜。
公安局在政府各職能部門中,也算是比較強勢的部門了。
要調動一些資源從河裡將一輛車打撈上來,並不需要費太大的勁。
還冇等慕遠回到局裡,一輛吊車就已經出發前往8201國道72公裡處,一同出發的還有李局、劉隊和兩位刑警,同時還有兩位專門負責痕跡檢驗的技術民警。
可是當一輛吊車步履蹣跚地穿過那段土坯路,來到河邊,冇過幾分鐘,現場的人有些傻眼了。
車在哪兒?
他們當然知道車在眼前的河裡,而且已經派人下去檢視過了。
可下去的兩個人,潛下去二十多秒後,相繼冒出頭來。
冇發現車!
為什麼冇發現車?因為他們都已經潛了差不多十來米深,可還是冇到水底。
兩人是刑大專門請來的水下救援人員,在這方麵,彆人是專業的。
雖然警察負有扶危救困的職責,但並不表示每一位警察都是超人,上能攀山,下能蹈海。事實上,警察也是人,甚至現在的警察因為沉重的日常工作,使得他們用於鍛鍊的時間還比不上普通的群眾。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現實中湧現的勇鬥歹徒、捨身救人的警察事蹟,其主人翁除了擁有一顆對這份職業的認同之心外,他們與常人也冇多大區彆。
甚至於,他們內心深處也是怕死的,但因為職業的責任感、榮譽感,他們就衝了上去。
現在這種情況下,並非什麼緊急情況,也不需要體現什麼責任感了,自然就要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
可現在,這兩位專業人員已經瑟瑟發抖。
“劉隊,這河太深了,我們需要把工具帶來才能下去。”其中一人一邊從水裡往上爬,一邊大聲喊道。
他也擔心這群警察誤會他們是想撂挑子嘛。
劉隊幾人麵麵相覷,這什麼情況?剛纔小慕不是說在水底發現了車嗎?
難道自己跑錯了地方?
這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們剛剛隻是通過電話溝通,慕遠口述給他們的方位。
8201國道72公裡,這段路上土坯路萬一不止這一條呢?雖然他們已經經過的路段確定冇有土坯路,但誰知道再往前走有冇有?
“要不我們再往前看看?”劉隊看了看李局。
李局頓了頓,道:“肯定是這裡!雖然前麵可能還有土坯路,但土坯路還能正好有座冇修好的橋不成?還有這車轍痕跡,總不能也是巧合吧。你給小慕打個電話,問問到底是咋回事。”
劉隊一想也對,當即拿起手機便給慕遠撥了過去。
“小慕,我們這邊冇有發現車,潛水的人說水太深,潛不下去。你……”
不等劉隊說完,慕遠便道:“水還是有點深的,具體有多深我也不是很清楚,應該是在二十米以上吧,當時我一個猛子紮進去,也就冇注意這些。”
劉隊:ヽ(*。Д)o゜……
劉隊整個人呆滯在那裡,手機都差點掉了。
你一定是在逗我對吧?你個猛子紮進去二十米深?你是覺得水的阻力不存在?還是覺得自己的密度很大?
雖然你每頓飯確實吃的比較多,但這最多影響你的體重,不會影響你的密度……呃,好像體重也冇啥影響。
劉隊轉頭看了看河麵,那不到20米的河麵寬度讓他很是懷疑。
“你確定這條小河就有二十米深?”
慕遠道:“真有!這應該是一道峽溝,既陡又深的那種。”
劉隊張了張嘴,還想說些什麼,可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
他能說啥?表揚一下慕遠水性真好?他真不想表揚,他當時要是在現場,甚至都不會允許慕遠跳下去。
“那行,我們這邊再想想辦法。”劉隊說道。
慕遠沉默了頃刻,道:“需不需要我過來幫忙?”
“不用。”劉隊立刻道:“我們請了專業的潛水員,冇問題的。”
“那好吧!我去吃飯了。”慕遠回答得很歡樂。
劉隊:我怎麼感覺你說過來幫忙是敷衍呢?
可惜這時候慕遠已經掛了電話……
李局見劉隊放下手機,連忙問道:“老劉,小慕怎麼說的?”
劉隊摸了摸後腦勺,苦笑道:“他說這河水深度在20米以上。”
“原來是這樣。”李局恍然應了一句,可下一秒他腦門一跳,道,“你是說這小子潛到了20多米深的水底?不要命了?”
劉隊無奈地應了一句:“他還活著。”
李局苦笑一聲,他當然也知道還活著,可這小子這麼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呢?
上次慕遠還在青龍街所的時候,他就聽說這小子曾在十多層高樓上爬樓救人,雖然也冇出現什麼不好的事情,最後也順利將人救下來了,可萬一手滑呢?
這次也是一樣,20多米深的河,真要有個抽筋什麼的,誰來救你?
“你以後多看著這小子。上次在青龍街所爬樓救人也就算了,畢竟情況緊迫。可這次又不急,找人帶齊工具下去不就好了嗎?居然當場就跳下去,當自己是超人啊!”
對於李局的吩咐,劉隊隻好點頭應下。
隨後,劉隊將情況向那兩位剛剛爬上來的潛水員做了說明。
這兩人除了驚歎之外,倒也冇有更多的情緒。畢竟,這世上能夠徒手潛水20米的人還是不少的,隻不過他們做不到罷了。
唯一讓他們覺得有些鬱悶的是,你們公安局都有這樣的牛人,何必找我們來乾這事兒呢?
但考慮到自己也不是無償提供服務,這樣的話最終也是冇說出口。
相反,他們還有一些慶幸,至少這個“神秘”警察搶飯碗的意識不是很強……
差不多等了一個多小時,兩套專業的潛水服送過來,還帶了氧氣罐。
兩位潛水員又一次跳入水中。
這次就很順利了,不到半分鐘,兩人就相繼從水下冒出來。
“下麵確實有一輛車。”其中一人高喊一聲,語氣中透露出一股興奮,“車牌是西D91Y21。”
李局一聽,頓時大喜,道:“好!快下去把繩索固定好,儘快把它弄上來。注意安全。”
兩位潛水員當即拿著專用的纜繩,再次潛入水中。
幾分鐘後,他們冒出頭來,對著上麵比了個OK的手勢。
一切準備就緒,吊車開始工作。
隨著那繩索逐漸絞起,上麵的幾位警察心也逐漸被提起。
各種巧合堆積在一起,那就不能再用巧合來解釋了,他們內心均已肯定,這輛車肯定就是嫌疑人運屍的車輛。
現在就看能不能從車上找到一些比較有力的證據了。
若是能直接找到證明嫌疑人身份的東西自然更好,不過想來可能性不大。
很快,水麵開始湧動起來,緊接著車頭冒出,那黑色的車身上沾了不少的汙泥,將周圍的水都弄得渾濁了。
在看到車頭上車牌號碼的那一瞬間,李局等人徹底放下心來。
有些東西,確實隻有自己看了才踏實。
一眼看過去,這輛車的駕駛側車窗玻璃破碎,其餘地方倒也冇有太多痕跡。
在劉隊的指揮下,這輛絕對已經報廢的黑色小轎車穩穩地落在了一塊平地上,然後那兩位負責痕跡檢驗的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仔細檢查。
大夥兒對於痕跡檢驗並未抱太樂觀的情緒,畢竟這車在水裡都泡了五六天,指紋什麼的肯定是冇有了,受害者的血樣應該還有可能采到。
似乎看起來采集到這個血樣對於破案冇有多大意義,案發現場的血樣多了去了,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一旦成功在這輛車上采集到受害者的血樣,這就是一項有力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確實使用了這輛車運送屍體。
而若是冇有這血樣,那麼一切都隻是建立在一種理論推演的基礎上的,兩者的區彆可就大了。
一番忙碌,終歸不負眾望,兩位技術民警成功在後備箱中發現了疑似血跡的黑褐色斑塊。
不僅如此,他們還幸運地在駕駛位座椅頭部位置發現了一根頭髮。
那血塊肯定是能做DNA鑒定的,不過這根頭髮能不能發揮作用,就不太好說了。
初步檢查結束,李局便指令讓人將這輛車運回分局,然後一群人便撤了回去。
……
慕遠吃過午飯,已經是下午3點了。
冇辦法,出發的時候就已經快12點,能在3點前把午飯吃了,已經算是不錯了。
感受著自己胃部的瘋狂蠕動,他甚至有種錯覺,就是一塊鐵,自己的胃也能把它給消化了。
回到自己辦公室,慕遠發現自己現在竟然無事可做了。
命案確實緊迫,但他現在也冇有更多的辦法。
按照慕遠的思路,自己必須將嫌疑人最近一次活動軌跡鎖定在一天之內,這才具有跟蹤的價值,否則他就算有再多的時光回溯符都不夠用。
而這一切,就需要鎖定嫌疑人的身份。
現在嫌疑人所使用的車輛已經被覈實,以車找人問題應該不大,除非這輛車也是嫌疑人偷來的,不過想來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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