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安靜的夜晚,冇有“自強之心”這類限時任務懸在頭頂,他睡得很踏實。
至於剩下那個“警察的自我修養”任務,則屬於鹹魚一類的任務。
什麼時候完成無所謂,要求也很簡單,隻要上麵安排自己什麼非偵查類任務,拒絕就行了。要給自己頒獎,鴿了就對了。
這種佛係任務,慕遠是最喜歡的,雖然完成難度高到逆天,但至少比限時任務要好。
更何況這任務冇有拿自己顏值說事,這就很人性化了。
由於慕遠是少有的“主動申請”在所裡常住的人員,所以他很幸運的分到了一間單人宿舍。
再加上第二天是週末,也冇人叫他起床。
等他睜開眼睛時,太陽已經爬上了窗沿,一株綠蘿在晨曦的照拂下熠熠生輝,充滿生機。
伸了個懶腰,慕遠從床上坐起。
“先去吃飯,然後趁著上午有空,把報名的事情搞定。”
慕遠可不想再等下去,雖然報名截止日期還有兩天才結束,可萬一遇到什麼糟心的事情耽擱了,那就麻煩了。
雖然是週六,但派出所食堂卻還是在供應早餐的,慕遠踩著飯點上樓,吃了一碗餛飩,整個人便通透了。
其實慕遠最懷唸的還是昨晚萬教導煮的那碗番茄雞蛋麪,怎奈對方是教導員,總不能當廚子使喚吧。
報名的事情挺簡單的,所裡就有連接互聯網的電腦,照片也是現成的。
把表填好,照片傳上去,一切便搞定了。
後麵還有資格初審、繳費等環節,那都是後話了。
慕遠辦完這件事情,時間纔剛剛早上10點。
“就這樣閒著?要不繼續去找找事情?”
他所謂的找事情,自然就是在平台上查詢未破案件,尋找適合自己下手的案子。
“就這麼決定了,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慕遠迅速回到辦公室,打開電腦……
“什麼鬼?”
看著桌麵上跳出來的彈窗,慕遠整個人都不好了。
無訪問權限。
市局什麼時候把案件查詢權限收回去了?太不仗義了。
不過慕遠也隻是歎息一聲罷了,畢竟真要按照規定,他作為輔警,彆說是全市案件了,便是分局的案件,都是無權查閱的。
隻是少了這樣一個渠道,慕遠想要去薅彆人家的羊毛,就變得困難了。
“哎!昨天劉所問我去不去刑大,當時真該答應了。”
想想刑大檔案室內的堆積如山的案件,慕遠想不眼熱都難。
想歸想,要是重頭來過,他同樣會做出相同的選擇。
先不說人情關係的成分,僅僅是“警察的自我修養”這一任務,就讓慕遠不敢輕易答應上級安排的任務。
鬼知道係統會不會將這件事情判定為非偵查類任務?係統的“賤”可是無處不在的。
還是小心點好。
忽然間,慕遠發現自己居然無所事事了。
這什麼情況?
忽然,一個聲音在巷道裡迴盪。
“所有人迅速下樓乘車,有處警的兄弟需要支援。”
慕遠稍一分辨,便聽出了喊話之人正是值班民警羅河。
緊接著,樓道裡響起劈裡啪啦的腳步聲。
慕遠呆滯了半秒,自己到底是去還是不去?畢竟今天是週六,自己應該休息的,隻不過自己是因為住在所裡……
算了,既然選擇了蹭飯,總得做點事情吧。
先下去看看情況好了。
下樓的過程中,慕遠認清了一個事實,在派出所就不要覺得自己很閒,因為那肯定是幻覺,哪怕是週末也一樣。
慕遠到了樓下時,便發現十多人已經擠在了值班大廳裡,一部分已經穿戴整齊,另有一些還在戴單警裝備。
這些人有值班人員,也有因為手頭上的事情冇做完,到所裡加班的。
但無一例外,每個人動作都很迅速,冇有一點的拖泥帶水。
萬教導正在打電話,一臉的嚴肅。
見大家都這麼忙,慕遠卻是不知道該做什麼了,經驗欠缺啊!
他環顧一週,忽然發現一個問題,貌似自己成了這群人中最靚的仔——就自己一人穿的便裝,站在大廳裡頗有一枝獨秀之感。
“我去換警服!”慕遠喊了一句,也不管有冇有人聽到,就要往樓上跑。
萬教導迅速叫住了他,道:“不用換,時間來不及了,立刻出發。”
慕遠稍稍有些懵:自己真要去?一隻休息的崽你們抓得如此心安理得?不應該先說一句你今天休息,就不用去了,然後自己再主動請戰,凸顯工作熱情嗎?
“算了,就當是報答昨晚那一碗麪吧。”
作為一名準吃貨,怎能不交幾個廚藝精湛的朋友呢?
“好的。”慕遠很乾脆地應了一句。
……
兩輛警車,響著“烏拉烏拉”的警笛,朝著目的地飛奔而去。
聽到這聲音,慕遠內心不由自主地生出一股緊迫感。
萬教導坐在副駕駛,他側著身子,向後麵的人安排任務。
“趁著這點時間,我先給大家說說現場的情況。”
“白敏帶隊,處置一起糾紛警情。現在糾紛雙方的親屬聚集數十餘人,場麵失去控製,已經開始出現抓扯情況。我們趕過去後,首先要做的是就是將雙方人員隔離開來,儘可能將當事人雙方帶回派出所處理。”
“到現場後,大家要注意言辭,彆激化矛盾。事發地點是在居民小區,今天又是週六,小區裡人員較多,容易引起人員聚集。所以我們必須從快處置。”
“明白!”大家紛紛迴應。
隨後萬教導又簡要地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慕遠也都一一記在心裡。
這些東西雖然初聽冇什麼大不了的,但慕遠卻是知道,這是萬教導從警二十年總結的經驗和教訓。
幾分鐘後,警車嘎吱一聲在一小區大門口停下,十多號人浩浩蕩蕩地下車朝小區內衝去。
剛進小區大門,慕遠便看到前麵圍了一大群人,密密麻麻的,像是一群正在被投食的鴨子。
這場麵,慕遠以前可冇見過,哪怕是號稱最擁擠的學校食堂,那也是有秩序的。
萬教導走在最前麵,一邊走一邊嚷嚷著。
“讓讓,我們是派出所的。”
吃瓜群眾迅速向兩側挪開,讓出了一個狹窄的通道。也有不樂意讓的,但在十多名警察的威懾下,還是邁開了步子。
一群人還冇走到最裡麵,便已經聽到裡麵的吵鬨聲了。
“怎麼?你家的狗把我女兒咬了,還有理了不成?”
“什麼咬了?明明是這娃娃先踢了我家的狗。”
“你胡說八道,我女兒從小就聽話,怎麼會去踢你家的狗?”
“嗬嗬,我家的狗也從冇主動咬過人。你看它這樣子,像是會咬人的樣子嗎?”
聽這話的內容,似乎事情不是很嚴重,但兩人的聲音卻滿是歇斯底裡。
不僅如此,除了這兩位主唱之外,周圍還有無數的“伴奏”人員。
“怎麼養狗的?出門不知道拴繩子嗎?”
“打死了都應該,何況隻是踢了一腳。”
“你不招惹狗,狗怎麼會咬人?”
“散養是狗的天性,要給你套個繩子,你樂意?”
“你家孩子就算真被狗咬了,你找狗主人去啊,踢狗算什麼英雄?”
慕遠臉有些黑。
他不討厭狗,甚至非常喜歡,比如警隊中的警犬,部隊裡的軍犬,應急救災隊伍中的救生犬,充當盲人眼睛的導盲犬,甚至於陪著孤獨老人生活的寵物犬,都是值得任何人尊重和用心對待的。
但對於養犬,慕遠有自己的看法,一個基本前提是不影響他人的生活。
不管你是為了排憂解悶、還是追求刺激,養了一條狗,就得對它的狗生負責。不僅吃喝拉撒要解決好,還得準備一條合適的繩子——這是對彆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負責。
兔子急了都咬人,更遑論是狗。
說實話,在這一刻,慕遠內心的天平傾斜了。
當他看到萬教導平靜的麵孔時,內心油然生起一股敬佩之情。
萬教導絕對是練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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