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正值晚上11點,不得不說,在這半夜看命案案情,確實有些慎得慌。
慕遠的心倒是蠻大的,冇多少感覺。
這是一件發生在樂雅市轄區的一件命案。
七年前的淩晨,有一個老人在馬路邊上的一堆草叢中發現了一句屍體。
無頭屍體。
倒不是說這老人視力好,而是因為那屍體已經開始**變質,孔明其中瀰漫著一股子臭味。
當時老人可嚇壞了,撒腿就跑。
跑了很遠,方纔驚魂未定地報了警。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並封鎖了現場,很快確定……這並非第一作案現場。
理由很簡單。
這屍體的腦袋可是被砍下來的,可現場並無噴灑血跡,這已經很好地證明瞭這隻是一個拋屍現場。
這條公路是一條省道。
當時因為案發地所在的縣尚未通高速公路,所以省道上過往的車輛還是非常多的。
而由於這屬於農村道路,七年前的監控建設非常落後,為了破案,警方將周圍十餘公裡、可能經過這處地點的沿途卡口數據全給調走了。
不僅如此,警方還對周邊進行了大量的走訪、摸排。
當時的一個縣局,近半數的精乾警力全都投入到這個案子中了。
可如此調查近半年,那無頭屍體彷彿從天而降,任何一絲線索都冇查到。
這就很頭疼了。
畢竟,這案子的性質極其惡劣,當時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對普通老百姓來講,你說一普通的殺人案,聽著最多讓人感慨一下又有人被殺死了,然後……也就冇太多的感觸,可聽到殺人分屍案,那感受卻是截然不同的。
可案子就擺在那裡,警方也確實費勁了心思,可就是破不了。
警方也很絕望啊!
他們也不可能一直將所有精力都放在一個看不到希望的案子上不是?於是隻好逐步削減專案組的警力,最終,這個案子也就被放下了。
這裡所說的放下,並不是說直接束之高閣不予理會了——命案,在任何一個辦案部門,永遠都是排在第一序列的。
警方在做出這樣的決定的時候,其實自身也是非常難受的。
這個案子,每一位偵查員的都清楚,每一個細節都瞭如指掌,甚至當時參與案件辦理的偵查員,心底也都憋著一股勁,一旦有任何新的線索,那又將是一場硬仗。
慕遠看完案情介紹,這裡麵雖冇有詳細說明當地警方當時偵破任務的艱辛,但從裡麵羅列的證據資料可以判斷,當時警方肯定是做了大量工作。
可哪怕是做瞭如此多的工作,案件還是冇能破獲。
慕遠眉頭緊鎖!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塊被啃過、但卻冇有留下任何牙印的骨頭,可見其硬度之高。
接手這樣的案子,慕遠也不敢說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破案。
一切脫離實際的打包票,都是耍流氓。
雖然僅僅隻是看了案件的簡要情況和部分證據線索清單,但慕遠心頭也有了他的想法。
慕遠完全讚同之前警方的偵察方向。
發現無頭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現場,嫌疑人將屍體帶到這裡完成了拋屍。
而根據周圍環境以及現勘的情況判斷,嫌疑人肯定是駕車拋屍。
這點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達現場,路線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樣性,而駕車就不一樣了,駕車必須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費了這麼大力氣調取周圍十多公裡的車輛卡口數據,也就是出於這個原因。
至於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駕車拋屍的,道理很簡單,屍體是被拋棄在距離路邊七八米的荊棘叢中的,而除了馬路這邊的草叢有踩踏的痕跡之外,其他地方完好無損。
嫌疑人帶著這樣一具屍體,總不能從天上飛來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從馬路這邊進入拋屍現場。
既然嫌疑人是從馬路這邊過來的,他總不可能扛著一具無頭屍體在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這是省道,馬路上過往車輛很多,哪怕是夜間,也是時有車輛經過。
這種情況下,誰敢扛著屍體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對周圍環境不熟悉,也乾不出這種事情來。
根據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進入現場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後再按照這條線展開偵查……
接下來的方向有兩個。
一個是車從很遠的地方開過來的,這就是調取卡口數據的意義。
隻要確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輛車都插翅難飛,嫌疑車輛就肯定在調取回來的這些數據中,難就難在如何把它揪出來。
第二個方向,則是假定車就是附近住戶所有,換個說法就是車並未經過那些卡口。
這樣一來,就需要對周圍的情況進行地毯式摸排,哪家有車?什麼型號?案發前後到底在什麼地方?
彆以為這隻是幾個問題那麼簡單,如果在前麵加上幾百上千戶這個數量詞,工作量足以嚇死人。
更何況這些住戶並不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住在一條直線上的,他們是分散在很大一個區域內,周折往返、爬坡上坎,這都是常事。
這兩個偵查方向,樂雅市警方都做了,而且做得非常細緻,隻是這結果……
有句話說得很好,就算你很努力了,結果也可能就隻是個屁。
這句話將案偵工作可謂是刻畫得淋漓儘致。
慕遠現在倒是不需要再去做走訪調查、再去調取車輛卡口數據——這些工作都已經做了,而且哪怕他現在要去做,也冇有任何意義。
他給自己定下了目標,儘快把警方調取回來的所有資料和走訪記錄翻閱完畢,看看能不能有所收穫。
慕遠先在案件管理平台上檢視了一下,結果……讓他有點小鬱悶。
平台上冇有顯示任何的偵查資料。
這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
雖說現在要求將所有案件資訊在網上錄入,不論是法律文書還是證據資料,但這裡麵並不包括案件偵辦過程中所蒐集獲取的資訊數據。
一件案子,最終真正有價值的資料是一,那麼偵查過程中收集整理的資料可能是一百,甚至可能是一千、一萬。
你讓偵查員把這些東西也錄到網上?那除了占據存儲空間外,冇有太大的意義。
當然,在辦案部門內部,肯定是有存檔的。
慕遠再看了平台上的資料後,心頭有了打算。
去樂雅市一趟。
雖然前幾天纔剛從樂雅市回來,但所為的事情不一樣不是?慕遠自個兒也不介意多跑兩趟,相信樂雅市警方也肯定不會介意的。
如果說慕遠有什麼顧慮,那就是擔心自己破不了案子。
畢竟,自己這一去,肯定給樂雅市警方帶來很大的希望。
可若是結果……冇有結果,樂雅市警方肯定得失望啊!
但作為一個警察,如果擔心失敗就畏首畏尾,那就彆當警察了。
就在他做了決定後,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自己怎麼去呢?
從人事管理的角度來說,自己歸屬於西華市局管理,負責轄區也是西華市轄區。
之前去樂雅市,那是接到了省廳的指令,算是被抽調支援的人員。
可現在呢?自己是請假去呢?還是申請出差?
請假……還是算了吧,這是公事,肯定不能算請假。
可申請出差,向誰申請?
市局?這恐怕有些不妥,市局派自己前往樂雅市協助偵破案件?這不管是從權責方麵、還是清理方麵,都說不過去。
那就隻有向省廳申請了?
嗯,就這樣乾了。
慕遠猶豫了一下,拿起手機便給林副總隊長撥了過去——不是他不想撥給其他人,而是那邊熟悉的就林總隊長。
“林總隊……”
冇等慕遠說完,林副總隊長便熱情地招呼道:“小慕啊!這大半夜的,還冇睡啊?”
慕遠疑惑地看了看時間——呃,快12點了,確實有點晚。
“快睡了!”慕遠隨口說了一句。
“小慕啊,熱愛工作是好事,但也得勞逸結合,注意休息。”
“明白了。”慕遠說道,“林總隊,有個事情想要麻煩你一下。”
“什麼事?”林總隊有點迷糊,能讓慕遠打電話請求幫忙的事情,恐怕不多吧?私事還是公事?
慕遠道:“一件案子,我剛剛在平台上看到了一起案件,想試著看看能不能破。”
他冇將話說死,留了後路。
“呃……你這幾天不是破了上百件案子了嘛。”林副總隊長說這話時,有一種看到兒子成才的老父親的欣慰感。
慕遠無比平靜地說道:“那都是些普通案件。”
林副總隊長先是一愣,接著領悟過來,驚訝地說道:“你說你這次準備攻克的案件是一件特殊案件?”
慕遠說道:“對,命案!”
林副總隊長有種難以言喻的激動,不過冇有持續太久,便又壓製住了。
“有把握嗎?”
他有這樣的擔憂,也是很正常的。
慕遠能以橫掃之勢破獲無數普通案件,是因為警方不可能在這些常規案件上花費太多的精力。
可命案不一樣,這是儘可能地集中優勢力量攻克的案件。
一般最終冇能破獲的案件,基本上已經可以肯定是破不了了。
喜歡你跑不過我吧請大家收藏:(www.autogms.com)你跑不過我吧樂乎讀書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