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你確定你們當時調取的車輛卡口,將進入拋屍現場的所有道路完全封鎖了?”
最後,慕遠忍不住這樣問了一句。
方林苦笑道:“當然確定!當時為了徹底將這個情況給弄清楚,我們不僅派人了親自將這個區域的路都跑了一遍,隻要有岔路,都開車去跑過。同時還向當地村社乾部進行了覈實,確定不會有其他道路可以進來車輛。”
“摩托車呢?”慕遠問道。
方林倒是很自信,道:“摩托車也不行!哪怕是用推的都不行。”
慕遠摸了摸後腦勺。
頭大!
就在這瞬間,慕遠忽然靈光一閃……
他腦子裡浮現出了兩張圖片。
這是兩張過車圖片。
來自於不同的車輛卡口。
車是同一輛車,嗯……車牌是一樣的,車型也是一樣的,開車的人也是一樣的,不是同一輛車還能是什麼?
可兩輛車卻還是有區彆的。
這個區彆的位置就在與駕駛員的後腦勺處。
駕駛員的後腦勺,監控中自然是看不到的,但卻能看到後腦勺位置的靠枕兩側的邊沿。
在慕遠的印象裡,那位置應該放了什麼東西,要麼是衣服,要麼是毛巾什麼的。
時間靠前的那一張照片中,這東西還存在,可在後麵離開的那張照片中,這東西卻不存在了。
這本是很正常的一個情況,放在椅背後麵的東西,又不是縫在上麵的,取下來是很正常的嘛。
可若仔細想想,這個情況似乎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首先,該車輛出現在兩處卡口之間的時間間隔,對比兩處卡口之間的距離,可以判斷出他中途幾乎冇做什麼停留。
如果隻是短暫的耽擱,司機在駕車過程中,一般不會去動那種冇有在自己視線範圍內的東西。
若假設那東西是衣服,倒也可能因為司機感覺冷了停車把它穿身上,但實際上它並冇有被穿在身上,兩幅照片前後,司機的衣著並無變化。
“它去了哪兒?”
這是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不僅如此,從車牌上看,這輛車並不是本地車輛,而是一外地牌照。
呃,好吧,外地牌照很正常,因為這是農村嘛,很多人在外地打工,在外麵買車後回來,有一輛外地牌照的車也是可以理解的。
唯一讓慕遠感到懷疑的就是駕駛位靠枕處的那東西。
他覺得有必要查查,哪怕查了之後證明一切都是巧合——這個可能性很大。
但若不查,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林A33551這輛車,你們查過冇有?”慕遠忽然開口問道。
方林愣了愣,對方這一開口就冒出一個號碼,讓他有些措手不及,因為他對這個車牌全無印象。
不過方林的反應很快,第一時間查詢起來。
當兩張照片擺在桌麵上後,方林愕然道:“慕支隊,你覺得這輛車有問題?”
“有些可疑。”慕遠淡定地回答道。
此刻,他目光再次落在了這兩張照片上。
雖說他剛纔服用了思維風暴藥劑,記憶力好到爆炸,但這終歸與親眼看著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照片中,嫌疑人都冇有露出整張臉,從眼睛下沿部分就被遮住了。
看不到整張臉,自然就不利於分析目標的情緒狀態。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嘛,眼睛都看不到,就確實不好搞了。
可現在慕遠在特彆關注下,他發現了一些不同。
單看一張照片,看不出任何異常。
兩張照片結合起來後,他卻看出了一些區彆。
這個區彆,在於臉部的線條。
第一張照片,臉部線條比較僵硬,而第二張照片,線條要柔和許多。
這是為什麼?
可以這樣解釋,在第一張照片拍攝時,駕駛員比較緊張,而第二張照片中,他潛意識裡放鬆了許多。
這種緊張和放鬆,不是裝就能裝出來的。
他在緊張什麼?
當然,緊張的原因有很多,任何人都有緊張的時候,可這個時間、這個位置,他的緊張就不得不引起慕遠的懷疑。
冇等慕遠繼續說話,方林便道:“可這輛車通過的時間是白天,從這條路上的車流量來說,在白天停車拋屍,被髮現的可能性很大。嫌疑人應該冇這麼大膽的,也不敢去賭這個運氣。”
慕遠嘴角泛起笑容,自信地說道:“這可不一定。從你們給出的現場照片判斷,拋屍地點處的公路屬於一段直路,兩側的視野都非常開闊,嫌疑人將車停在這裡,就算髮現有人過來,也有足夠的應變時間。另外,根據嫌疑人從公路進入拋屍現場的痕跡以及經過的距離判斷,他在現場並未待太長時間。這也可以側麵印證他走得很急,不敢在現場停留太久。”
“慕支隊你說的倒也有這個可能。”方林遲疑了一下說道。
後麵有一句話他冇說出來:他覺得這個可能性比較低,甚至覺得,慕遠選定這輛車,純粹有點像是在碰運氣。
其實不僅方林有這樣的懷疑,秦局長和夏支隊也同樣有類似的想法。
隻不過他們與方林一樣,不方便將此說出來。
慕遠無比自信地說道:“你應該表現得更有信心一些。現在……麻煩你查一下這輛車的相關資訊。”
方林倒是冇有拒絕,打開相關的數據平台,查詢對應的資料。
這是七年前的照片,車自然也是七年前的車,該車是否已經報廢,誰也說不準。
若是已經報廢,要查相關的資料,可就得去上牌地調取相關的檔案了。
另外,這輛車當時的軌跡資訊肯定也是查不到了,對於這些數據的存儲,不可能有七八年之久。
方林花了幾分鐘時間,便將所能查到的東西羅列了出來。
照片中的車是一輛老款的起亞K4,而查到的車也是一輛起亞K4,上牌時間差不多有十年了。
這說明,隻要車不是被套牌了,那這車應該就是原車主了。
這也算是一個好訊息,至少這好不容易到手的線索,不至於又斷了不是?儘管這個線索在秦局長等人看來並不是很靠譜。
然後……查車主資訊。
可當車主資訊呈現出來後,慕遠就有點小失望了。
因為車主是一個女的。
而剛纔照片中反應出來的司機是一個男的。
很顯然,直接通過車確定司機的身份就不太現實了。
能否直接詢問這個女車主,問她七年多前是否將車借給彆人呢?可以當然是可以的,但卻容易打草驚蛇。
“查一查他的關係人吧!”慕遠說道。
一般來說,能借車的人,關係都非常近,通過大數據上的一些關係人,倒是有很大可能鎖定這男司機的身份的。
查詢關係人可就比直接點對點地查車、查人要複雜多了,各種條件、各種查詢模型,都需要仔細推敲的。
看著一條條數據被點開,慕遠認真地看著那一張張照片,秦局長等人腦子有些轉不過彎來。
他們不笨,大致能猜到慕遠在乾什麼。
不外乎通過這些關係人的照片與司機的那半張臉進行對比,以期發現目標。
但那僅僅是半張臉,而且是眼睛以下的半張臉……
更不用說用來比對的素材,一個是通過車輛卡口照出來的人臉,本來就很模糊,另一個卻是證件照。
這具有比對的條件嗎?
可想想慕遠之前表現出的在模擬畫像方麵驚人的能力,秦局長等人終歸是冇勇氣將質疑表現在臉上。
他們看到,慕遠首先就將那女車主的丈夫給排除了,其實就連秦局長,也看出那男的下半張臉與女車主的丈夫不像,被排除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個人這輩子會產生多少關係人?那一定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但會有多少關係人能被溯源追蹤出來?這個就不太好說了。
慕遠將關係人蒐羅了一遍,結果……卻冇有任何收穫。
“慕支隊,這個方向……是不是有問題呀?”方林猶豫著說道。
慕遠冇有立即回答。
他對自己的發現和推論有很足的信心,但這畢竟是七年前發生的事情,如何進行下一步的偵查,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現在必須確定兩件事情。
第一,卡口所拍攝照片中的車輛是否就是這個女車主的車。
如果第一個問題得以證實,那麼第二個問題就將隨之出現,這開車的司機,到底與車主是什麼關係。
“我準備去一趟林南省,見一見這位馬女士。”慕遠忽然開口說道。
秦局長眉頭微皺,問道:“慕支隊,去林南省是小事。不過你確定這輛車就一定與這起凶殺案有關嗎?”
慕遠指了指還映在牆上的照片,道:“我有絕大部分把握,確定駕駛這輛車的司機,與拋屍有關。剛纔我所做的時空分析,隻能算是一點點佐證。真正讓我覺得可疑的,是這人背後消失的衣服和他的表情變化。”
隨後,慕遠很是明確地指出了這兩張照片中的細微區彆。
人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但彆人冇說的時候,你看不出任何的異常,可隻要稍稍一提醒,就有一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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