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雲安對外麵發生的事情渾然不覺,伸出白皙的胳膊拿到水瓢,舀了兩瓢熱水填到澡盆裡,水溫再次提升,雲安舒服地哼了一聲,如貓兒般眯著雙眼,一副享受的模樣。
脫掉了男子的半生仿生皮,雲安擁有標準的女子身材,得益於仿生皮的包裹雲安的手臂白皙,卻並不孱弱,近一年的魔鬼訓練再加上來到燕國後三個月的徒步旅行,將雲安的身體鍛鍊到了極致,放鬆狀態下肌肉線條若隱若現,無一絲贅肉,蘊含著力量感。
半浮出水麵的胸口是這個年齡段女子標準的尺寸,有了這張伴生皮雲安也不用束胸,這點雲安很滿意。
平坦的小腹上擁有四塊腹肌的輪廓,人魚線在水波盪漾中若隱若現,遭受失戀重創唯一的好處,就是讓雲安鍛鍊出了一副好身材,雲安很珍惜。即便是來了燕國也會每天拿出固定的時間強化自己的身體,她曾聽說:突然停止高強度訓練,身體很容易發胖,這方麵雲安控製的很好。
若是說有冇有美中不足?
大概就是雲安臉上的那兩團“高原紅”還有肩膀上兩道發暗的勒痕,前者是在時光島八個月的戶外訓練和來到燕國的三個月徒步旅行留下的,後者是高強度負重跑造成的。
……
且說家丁高調圍了客棧,引來不少人的矚目,許是怕沾惹麻煩大都遠遠觀望。
打街道的一頭出現了一頂小轎,由兩位家丁抬著,另有一位家丁跟在轎子一側小跑,抬轎子的家丁也在疾行,抖的轎杆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響。
很快,轎子停在了客棧門口,家丁掀開簾子,從裡麵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這兒?”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過後,小的們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負有心人,今兒來福在東街發現了他,小的們謹記公子的吩咐,冇敢打擾,來福也是遠遠地跟著,直到那乞丐進了這家客棧就立刻回府稟報了,來喜適才和店小二確認過,那乞丐在這家客棧投宿了。”
來人正是書癡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與雲安在城門口有過一麵之緣,被雲安隨口說出的“彆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所驚豔,極力邀請雲安過府未果,尋找雲安已久了。
“啪”的一聲,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摺扇,扇麵上寫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後到賬房去領賞。”
“謝謝公子!”
今日的李元頭戴白玉冠,並未配綬,身穿一襲月牙白長衫,胸口繡著祥雲繡樣,足蹬一雙避塵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樣。
一進客棧的門,便得掌櫃親自迎接,來到李元麵前躬身笑道:“公子爺,裡麵請。”
李元微微一笑,將合攏的摺扇倒握在手中,朝著掌櫃拱了拱手:“聽家仆說貴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現在在哪兒?”
“是有這麼一位,正在乙寅間,小人這就帶公子爺過去。”
“多謝。”
店小二跟在後麵,心中有些不安,他見李元衣著考究,排場浩大,還特意親自來找雲安,由此推斷雲安身份或許不凡,可剛剛雲安投宿的時候,店小二為了顧全雲安的“顏麵”謊稱天字上房都滿了,就連甲字間都冇給雲安一間,擔心因此開罪雲安。
客房內,雲安洗完了澡,換上了乾淨的衣服,又從空間裡取了一雙新靴子換上,正在用毛巾擦頭髮就聽到了敲門聲。
雲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將兩條毛巾都丟到了空間裡,開啟仿生皮,才問道:“誰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棧的掌櫃,可否開門一敘?”
“等下,就來了。”
客房的門打開,屋內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過半個時辰的功夫他竟認不出雲安來了。
雲安洗去了一身塵土,故意塗抹在臉上的泥巴也不見了,露出本來麵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點,周身透出剛沐浴完畢的濕潤水汽,就連頑固的“高原紅”也淡化了些許,紅撲撲的反而為這張臉平添了些許稚氣憨態,未及挽髻的半乾長髮披散著,女子之姿儘顯,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著,頗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嬈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變了雲安的身體比例,加寬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頸部,使得她的體態看起來並不嬌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冇有認出雲安,雲安也同樣冇有認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場大病冇能入京趕考,遇到雲安的時候是大病初癒,比此時多了幾分憔悴孱弱,經過這段日子的調養李元恢複了元氣,氣質大有不同。
店小二壯著膽子問道:“客官……你這是,是晌午來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們有什麼事嗎?”
聽到雲安如是說,李元大喜,一步邁過門檻,念道:“彆人笑我太瘋癲?”
雲安的眼眸中劃過一絲驚愕,還冇來得及分析,便下意識地開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說完這句話,雲安記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個無比巨大的白眼,暗道:這不是那天在城門口遇到的“執著公子”嗎?
雲安知道自己迴應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後悔已經晚了,這都和人家對上暗號了,“阿巴阿巴”**應該也不管用了,再說隔了這麼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裝傻有啥用呢?
怪隻怪唐寅大師的這兩句詩實在是太經典了,其威力不亞於“天王蓋地虎”聽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來了。
李元大喜,邁步到雲安麵前,雙手抓住雲安的大臂,眼中滿是驚喜,激動地說道:“真的是兄台,總算是讓在下找到了!”
看到對上號了,掌櫃的和家丁都長舒了一口氣,來喜更是“貼心”地將門給帶上了,關門前還深深地看了雲安一眼,他怎麼也冇想到那日的乞丐竟會是這般模樣,實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雲安感覺一股寒氣順著脊柱直沖天靈蓋,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連退後兩步,抱著胳膊蹭了蹭,咧著嘴嫌棄地吐槽道:“好油膩好油膩,咦……”
或許在一個現代人看來,李元的行徑有些熱情過頭,還有跟蹤狂的嫌疑。但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冇有現代科技的輔助使得他們一切日常的時間成本過高,再加之醫療的不發達,相對來說他們的壽命很“短暫”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兩個自□□好的朋友,或許會因為區區百裡的阻隔終身不會再見。
所以他們表現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質樸,也更加真誠,在李元眼中雲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為並不出格,在這個慢慢的時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攜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純潔的行為。
隻是作為現代人的雲安,擁有著一顆被諸多資訊轟炸過的心靈和思維,把李元的表現和行為想齷蹉了。
在雲安看來,無論自己是男是女,她和李元隻不過是一麵之緣,李元的表現油膩又猥瑣。
但在李元眼中,茫茫人海,廣袤世間,能再尋到雲安,已是莫大的緣分。
這是一次快慢時代中,不同思想的碰撞,冇有對錯是非。
好在李元聽不懂雲安說的是什麼,不然還不知道會有多傷心呢。
雲安吐槽完,見李元雙眼亮晶晶地看著自己,笑容真摯,反倒覺得是自己失禮了,不好意思起來。
雲安清了清嗓子,問道:“兄台……找我有事麼?”
李元朝著雲安行了一禮,正色道:“唐突來訪,未曾遞上拜帖,還望兄台勿要見怪,在下李元,字空穀,虛度二十四載,略讀過幾本書,那日在城門口與兄台初識,被兄台的才情所折服,今日前來,誠心相交。”
雲安也學著李元的樣子,拱手作揖,回道:“在下雲安,無字,空活二十二年,一個字我也不認識。能得……李兄青眼,小弟……三生有幸。”
李元安靜地聽完,唇邊噙笑,問道:“雲公子不曾讀過書?”
雲安歎了一聲,答道:“算是吧。”畢竟來到這個時空,到現在隻認識“當鋪”和“客棧”還有“洛城”六個字,不是文盲是啥呢?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李元笑而不語,抖開摺扇扇了兩下,對雲安的說辭並不相信,隻覺得雲安非常特彆。
在燕國文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不知多少酒囊飯袋之流,挖空心思攀附文人之列,為的不過是讓人高看一眼,而眼前這位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滿腹才華卻說自己不識字,真真是印證了他那句“彆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斷定雲安讀過書,絕不是李元的一廂情願,他出身官宦世家,又飽讀詩書,縱然深居簡出,看人的眼光還是有的。
雲安氣質出眾,舉止泰然,雙目炯炯有神,內含華光,與人溝通之時能自然地直視對方眼睛,一身潦倒卻能不卑不亢。
李元對雲安判斷的前半句是讀書入心的表現,李元的父親曾教導過李元,觀一人決不能侷限於衣著外表,要看這個人是否“開竅”,隻有書讀到“入心”的境界,方能目光清明而有神,所謂“腹有詩書氣自華”就是這個道理。反觀那些腹中空空之輩,他們的目光大多是遲緩而渾濁的。
後半句則是有真本事傍身的表現,一個人的底氣,無外乎三個來源,出身家世,才華和身手,若非如此,焉能不卑不亢?
若是雲安能聽到李元的心聲,定會驚歎對方目光之毒辣,作為一個現代學霸,雲安在科技發達的社會受過正統的教育,又有源遠流長的五千年文明作為“巨人的肩膀”,知識的儲備量和眼界,自然是古人無法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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