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夜從那以後再見到唐詩是在一週後的一個社交晚宴上。
她挽著男人,一身紅裙,黑髮慵懶紅唇性感,衣袍獵獵進入所有人的視野。
她身邊的是世界上聲名赫赫的藍血品牌設計總監克裡斯先生,三十歲,麵容精緻性格乖張,全場的女人都在計算唐詩是如何勾搭到他的。
克裡斯衝唐詩笑笑,“他們都在看你。”
“他們?”
唐詩視若罔聞,“克裡斯先生是在特指誰嗎?”
“真聰明。”
克裡斯壓低了聲音道,“你前夫在看你。”
唐詩抬頭,就正好看到人群中的薄夜,隔著來來往往的人潮,兩人的目光就在空氣中碰撞,隨後各自平淡無波地挪開。
唐詩想,她真的和薄夜越來越像了,曾經見到他一度想要逃跑,而如今卻能做到互不相認,代號相稱。
薄夜,多謝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我,成全我的鐵石心腸。
那晚,唐詩的出現是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事情,那個細長的身子在所有人眼裡似乎無比熟悉,好像幾年前他們也曾見過這麼一張類似的臉,擁有一身矜貴清高的氣質。
是誰,年少輕狂,也曾出口成篇才驚豔絕,紅裙翩躚,回眸一個眼神便能騙過天下。
五年後她從刀山火海而來,重穿這一身火紅長裙,驚豔了所有人的視線!
克裡斯滿意地誇讚,“唐詩,你早該找我了。”
“一直不敢貿然打擾,怕男神對我的印象不好。”唐詩眨眨眼睛,“好事多磨,現在不就有了嗎?”
“你真會說漂亮話。”克裡斯眯起眼睛看著薄夜在人群中穿梭,男人身姿尊貴氣場冷酷,一張精緻的臉的確稱得上是出類拔萃,光是遠遠看著,就能感覺到他不可小覷的氣勢。
“是個男人。”克斯裡做出了評價,他對於同類的肯定並不多,所以薄夜能得到他這四個字,足以體現出他能力上的優秀。
唐詩開了個玩笑,“可惜了,他不喜歡男人。”
克斯裡像是知道她在想什麼一般,也跟著揶揄道,“睡過這樣的男人你不虧。”
“是嗎?我覺得挺虧的。”唐詩踩著高跟鞋步步向前,每一步都彷彿踩在了周圍男人的心頭,他們不由自主被她吸引了視線看去,女人揚著下巴,眼波瀲灩,最是柔美卻偏偏無情,她一路挽著克裡斯,對著媒體鏡頭優雅自如地打著招呼,那姿態從容得就像是經曆過無數遭鎂光燈的關注。
是啊,她經曆過。五年前那一場陷害,她被警察按入警車,薄夜叫來無數記者將她包圍住,那一刻她內心惶恐,無辜無助。
摁快門聲在耳邊響起的時候,如同穿過回憶重疊而來的舊夢,那些場麵再次回到唐詩的腦海裡,牽扯出舊傷隱隱作痛。
昨日重現一般,這一刻,五年後的她重新光彩照人的回到大眾的視野裡,鏡頭下笑容得體,絲毫看不出五年前曾倉皇失措。
她早就明白了,那個時候她就明白了,哪怕是跪著,在聚光燈下,也要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