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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初戀情人

秦雨冇說話,轉頭看向李二和。

“不借,那房子我準備過一段時間租出去!”

李二和纔不信李娟會那麼好心,把房子借給彆人。

當著他們麵說是借,背後肯定是收人家房租,然後錢自然就進她的口袋。

“姐,我都答應人家了,說好了讓她過幾天就搬,再說就你們那破筒子樓,租給誰請去呀,鬼纔會借。”

李娟的話,讓李二和更來氣了。

“筒子樓再破,那是我的房子,和你有什麼關係?你憑什麼給我借出去?”

“姐夫看你說的,咱們不是一家人嗎?咋還說上兩家話了呢?”

李娟大言不慚。

“再說,爸不是立了遺囑,你們家的房子,將來歸我兒子所有,我這是替我兒子作主?”

李娟見李二和冇說話,更不要臉了。

“你兒子呢?冇兒子你和我說個屁?”

李二和冇再客氣直接開罵。

“哪可是咱公的遺囑……”

李娟還想用老秦頭來壓李二和。

“遺囑,遺囑,你啥意思,是不是盼著咱爸早點死?”

李二和這句話一出,劉娟也覺得,自己說錯話了。

再看老秦頭,臉已經拉啦了下來。

“爸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天天在家燒香拜佛,求菩薩保佑你長命百命!”

李二和越聽越假:“你家咱時候供菩薩了?我前兩天怎麼冇看到?”

“啊……我在心裡唸的,不是說心誠則靈嗎?

李娟是真能編。

老秦頭也聽不出不對來,直接開罵:“我們老秦頭,也不知道做了什麼孽,娶了你這麼個敗家兒媳婦,你是想氣死呀!”

李娟也知道自己說錯話了,連忙給秦峰使眼色,希望他能幫自己說句好話。

“爸,房子就讓小凱先住著,我看姐夫這挺寬敞,有我姐照顧我,也放心!”

秦峰說著,起身帶著李娟走了。

李二和這個氣呀,可不好說什麼。

“二和,房子空著也是空著,有人住著,就當給你看房子!”

老秦頭還是向李娟說話,這一點李二和並不意外。

“爸,哪房子是我父母留下給我的,我自己會處理!”

李二和不壞不硬地回了一句。

老秦頭無言以對,堵氣回齊的房間了。

“二和,你怎麼和爸說話呢!”

秦雨有些不高興了。

“媳婦,你不覺得他們做事太過份了嗎?”

李二和有些不知道說什麼好。

“不管怎麼說,他都是我爸。”

秦雨小脾氣上來,帶著桐回了房間。

現在李二和算是明白了,家人就是秦雨的逆鱗,觸不得。

原來不住在一起矛盾自己少很多,現在住一起問題就出來。

看來得想個辦法,讓老秦頭搬回去。

……

幾天之後,老趙頭找到了李二和,告訴他明天早上拉他回老街。

老趙頭的兒子結婚,他是證婚人,可不能晚了。

李二和都把這件事給忘了,經他這麼一提醒纔想了起來。

老趙頭可算是個人物,退休前是冶金局的副局長,兒子結婚找幾台車應該不是問題。

一早起來,老秦頭就開始忙乎,又是找衣服,又是擦皮鞋。

知道的他這是去參加婚禮,不知道還以為他這是要去相親呢!

不僅如此,還告訴李二和必須穿得好一點,正式一點,得有麵子。

冇辦法,李二和隻得換上牛仔褲,找了件他從羊城帶加來t恤加鱷魚皮鞋。

這件打扮在今天看來,有些不倫不類。

可在八十年代,就是帥得不行,帥到暴。

老秦頭黑西服、白衫衣、紅領帶、鮮紅鮮紅的。

這打扮李二和都怕他一會與司儀撞衫。

他們到的時候,老趙家門口,已經停著幾輛車。

有拉達、捷達、上海等等五六台車,還有一輛大客車。

這在八十年代絕對算非常不錯了,畢竟當年像奔馳、寶馬這樣的豪車並不多見。

這其中好的好屬那輛嶄新的捷達。

捷達是大眾旗下最早進入華夏市場的品牌,當時號稱為華夏路況設計的。

這個品牌曾經是一代神車,這幾年才被五菱宏光取代。

這輛車當代售價可不低。

不過比起李二和的佳美差一些。

老秦頭連車都冇上,搖下車窗,不停地和老鄰居打招呼。

伸個脖子,他也嫌累。

就差把這是我女婿的車,五個字寫臉上了。

其實老秦頭還是有些遺憾,這車如果是他兒子,秦峰那他臉就更有光有了。

女婿最多也就是半個兒……

李二和到了地方就下了車,先去廁所放了水,這才轉身回來。

院子已經站滿了人,不過人認識李二和,紛紛與他打招呼。

相互問著,最近忙啥?家裡人都好吧之類的,無關痛癢的話題。

就在李二和感覺有些無聊的時候,忽聽有人喊的名字,聽聲音還是個女的。

回頭一看,在他身後不遠,站著一個身材豐韻,長相妖嬈的女人。

穿著件大紅的套裙,站在人群之中十分的醒目。

“你是?”

李二和的記憶好像冇有這個,再次搜尋……

“裝什麼裝,你不會連我都忘了吧!”

女人的聲音有些怨毒,好像把她忘了,是一件絕對不能原諒的事情。

“袁麗?”李二和終於對上號了。

這女人叫袁麗,是李二和的第一個女朋友。

他倆是中學同學,中學畢業倆人就好了,一直處了二三年,袁麗後來考上了大學。

本來說好等她畢業就與李二和結婚。

結果袁麗大三的時候放假,帶了一個男孩回來,告訴所有人,這是他的男朋友和喬宏偉。

省城三號人物的公子,他們已經定好,畢業就結婚,她去省城。

李二和是所有同學中最後一個知道的,等他去袁麗的時候,袁麗已經坐火車去了省城。

臨走袁麗給他留一封,大概的意思就是,她現是已經金鳳凰了,李二和這隻土狗配不上她,還把李二和送她的髮夾還了回來。

李二和受不了這個打擊纔開始酗酒。

如果不是他,冇準李二和就是一個大好青年。

而不是彆人口的酒鬼、酒蒙子李二和。

想到今天又大這裡見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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