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譚剛出國那會兒,譚士萍因為不知道醋譚到底是怎麼了,所以開口閉口就讓她去撲倒班上的帥哥之類的話,就冇敢再說了。
可是時間一久,譚女士發現自己的女兒,好像對男生徹底地失去了興趣。
就連以前和她一起沉迷看帥哥的愛好也徹底拋棄了。
譚女士就覺得不能讓醋譚再繼續“墮落’下去。
媽媽一進門醋譚在學校旁邊的那間公寓的門,就上上下下地毯式地搜尋了好幾遍。
醋媽媽當時的評價是:
“好好的一個家,一點男人生活過的痕跡都冇有。
冇有男人的牙刷拖鞋睡衣也就算了,連根毛都冇有。
你這是過的什麼生活?
你媽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你都已經在肚子裡了。”
譚女士教育女兒的方式,總是旁人冇有辦法理解的。
“我在瑞士有兩個家啊,你明天如果真的要來瑞士追殺我的話,記得到聖莫裡茨來,我推著我男朋友一起去恭候你的大駕光臨。”醋譚理解譚女士為什麼不相信她的話。
彆說一個多月之前,就算是一週之前,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身邊還會出現男朋友這樣的物種。
“你真有男朋友啦?你爸知道了嗎?”譚士萍聽醋譚話裡話外都冇有開玩笑的意思,就帶點興奮地問了兩個問題。
“我爸啊?還冇跟他說啊。”醋譚不知道自家媽咪在這個時候問起爸爸是什麼意思。
“這就好,這就好,你不許和你爸說啊!
要說我來說,知道嗎?
不然以後你彆說我是你媽。
你要是和你爸說了,等你男朋友來了我也會避而不見的,知道嗎?”譚女士的反應,果然是不能用常理來推斷。
稍微正常一點的媽媽,在現在這個時候,不是應該關係一下她男朋友的狀況嗎?
要麼問問兩個人是怎麼認識的,再不然就問問那個男生的個人情況。
譚女士倒好,隻關心她和醋文勝兩個人,是誰先知道醋譚有男朋友的這個資訊的。
“你避就避吧,我也無所謂。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錯過了,你愛見不見咯~”對於譚女士的威脅,醋譚從來都是置之不理的。
譚女士對欣賞帥哥這件事情的執著程度,醋譚比任何人都要更加瞭解。
尤孟想要是上門了,譚女士避而不見的可能性,基本上就是零。
譚女士不僅會見,還會在見完之後說:“就隻有我的女婿,纔有辦法長得這麼帥,小醋醋,快來和媽媽說說你是怎麼勾搭上的。”
對的,就算帥的人是尤孟想,譚女士在誇的時候,也是一定會帶上她自己的,這是雷打不動的鐵律。
醋譚現在時不時就誇自己是學霸的性子,看起來,倒是更像媽媽了。
“錯過,怎麼可能,你能看得上眼的男朋友,必定是一枚帥哥。
再怎麼說,你也被我帶著一起看帥哥,看了那麼多年了,學不到你媽我十層的功力,至少六層及格還是有的。
你要是有要介紹男朋友給媽媽認識的意願,你媽我肯定是第一時間就把你給潑出去了,哪裡還有錯過的可能?
你除了初中的時候,說要讓我們見見的那個把你弄得半死不活的男同學之外,什麼時候有說過要帶男孩子來給我看?
難道說……?
我去蘇黎世看你的時候,他就藏在你高中時候的那個家裡?
你這保密工作做的有夠好的啊。”剛剛還在說淩晨三點自己很困的譚女士,這會兒要多清醒有多清醒。
還有什麼八卦,比自己女兒的八卦,更勁爆?更讓人興奮的?
更何況,這還是一個醋文勝根本就還冇有機會染指的八卦。
譚士萍的心情冇來由地就直衝雲霄了。
她從這會兒就開始期待,等醋文勝從自己的嘴裡聽說女兒的“勁爆訊息”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一種表情。
譚女士心裡的聲音是這樣的:讓你拿信用卡消費記錄在我麵前耀武揚威這麼多年,瞧瞧吧,關鍵時刻,女兒要找的人,還是我。
“什麼把我弄得半死不活的?
那就是個誤會。
反正呢,我是已經見過尤孟想的爸爸媽媽了。
你要不要搞結婚紀念日,要不要見尤孟想,那你都隨意好了。
反正我也是無所謂的。
畢竟。我潑出去之後,就是尤家人,而不是醋家人了。”和自己的媽媽鬥嘴,醋譚被單方麵碾壓的機會,隻存在於她五歲之前。
“尤孟想?你初中還會兒和我說的那個帥的不行的同學啊?
你都見過人家爸爸媽媽啦?
你搞什麼啊,這種事情怎麼能隨隨便便呢?
我跟你說,我就算同意你去做尼姑,也不會同意你和那個什麼初中校草交往。
你媽我之前那麼支援,你都差點把自己的命給弄冇了,現在你就想也不要想了。”譚女士聽到尤孟想這幾個字,直接被嚇了一個夠嗆。
“我都說是個誤會了。”
媽媽的反應,倒是讓醋譚始料未及。
“誤會都半死不活了,那真發生點什麼豈不是直接要喝孟婆湯了?不行不行,你媽我還想多活幾年。”譚女士鑒定堅決地表明瞭自己的態度。
“你放心好了,不會的,你要是再反對的話呢,我現在就直接打電話和我爸說了。”醋譚對譚女士的性格,最是瞭解。
“那不行,你給我等著,你等我跟你爸說炫耀完了,再拉著你爸一起來反對。”譚女士果然就冇有再繼續剛剛的那種反對態度。
“那好吧,你看看你有冇有那麼大的魅力把我爸拉到你的陣營裡麵去了,反正訊息呢我已經告訴你了,至於你要怎麼轉達呢,那就是你的事情了。”醋譚並冇有把媽媽的反對放在心上。
“什麼叫你爸,那是我老公,天大地大老婆最大你懂不懂啊?”譚女士糾正醋譚的說法。
“好,你有老公,你了不起,行了吧。”
醋譚一點都不擔心爸爸會被媽媽拉入統一戰線這件事情,因為呢,醋先生如果是那種知道事事都要以老婆為先的性格,就不會冇事和人非法同居了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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