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有人跟嬴子嬰說過這麼一句話,人活一世就活四個字,酒色財氣。
那一世的嬴子嬰是不讚同那人的說法的。他認為人活著在乎的東西很多,想要握住的也很多,單單用四個字形容,太膚淺了一些。
這一世嬴子嬰好像明白了一些,又好像不太明白。站在秦國帝王的角度上,酒為禮,無酒不成禮。什麼禮儀宴會上都少不了酒。色為繁衍之道,作為帝王,相比起好色,他更害怕人人不好色。頒佈單身稅,也是希望能夠快速繁衍人口。
財是一種手段。錢財本無價值,但是作為中間交換物,他就有了價值。民為財而發奮,才能更好的建設國家,讓國家快速富強。氣有很多種解釋,把酒色財看成不好的東西,那氣自然是生氣。
而如果酒色財是好的東西,那氣就變成了氣運,氣概等等這些。而嬴子嬰更偏向於把氣認為是氣運。
如果這麼看的話,酒色財氣確實能夠勉強將人的追求囊括其中。
既然人活著是為了酒色財氣,那嬴子嬰就要給人家這些東西。
正逢亂世,嬴子嬰能夠立於天地之間,靠的就是手裡邊有兵。但是現在,他覺得好像有些問題,問題就在於兩個字“戍邊”。
戍邊有兩種,一種叫更戍,一種叫屯戍。更戍就是邊關輪換著防守,一般為一年期。但是更戍中也有被罰來勞改的,所以時間就更長了。而且更戍是要自個兒帶糧食的。肯定不是讓自個兒背過來,背一袋子都不夠一路上吃的。而是一個人在這兒吃了多少,後邊都給你算家裡邊的稅負裡邊了。
而屯戍就比較好了,種著官家的地,官家給飯吃,說不定還能減免稅負和弄到糧食。
在這裡邊,貌似除了被罰過來所謂謫戍的人不算軍功之外,其他的也差不了多少。
這就是問題所在。
一說就是丘八,臭當兵的,咋,冇這些當兵的匈奴的刀砍你頭上都冇人帶管你的。
嬴子嬰一直在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軍人職業化,就是要有所謂的常備軍。單身稅和糧食增產必然會出現人口的爆炸式增長,到時候人多了再弄這個就顯得有點兒晚了,什麼東西都要走到前頭。
基於這種情況,下朝之後,嬴子嬰單獨把自己的那些心腹都留了下來,商量該怎麼進行這個章程。
“陛下,這個主意好啊!隻要當兵的有地位了,那可是妥妥的拚命啊!”李存孝興奮的說道。
其實這就和商鞅變法中的二十層爵位製度是差不多的。區彆就在於,嬴子嬰設想的是,一旦通過考覈加入到軍隊當中,那就有了軍籍。軍籍一定是有好處的,後世的一些優惠條件可以借鑒,比如地方包分配工作,複原可以直接成為對應職位的地方官員,在辦理一些公共業務的時候有優先權等等。
“陛下,既然如此的話,為何不把社會上各個身份的人都編成不同的戶籍,這樣的話一來好管理,二來能夠更好的區分。再增發的時候也可以有針對性的去處理。”郭嘉說道。
嬴子嬰聽“增發”這兩個字就腦袋大。還增發?我是瘋了吧?去年的事兒這麼快就忘了?陳勝吳廣可都是秦國有爵位的人,為什麼造反?一來肯定是野心大,二來,還不是因為人家本來不用服役的,你非拉人家過來服役。
這讓嬴子嬰想起了明末2.0版本的闖王李自成。陝西的那個驛站你要是不拆的話,李自成估計能在那兒乾一輩子。非把人家的工作給搞冇了去造反,作的是吧!
“增發就不用了,之前朕和孔明就談過軍隊職業化的問題。之前是因為糧食產量低導致必須全民去種植糧食,保證冇人會餓死。但是現在三處紅薯產地都已經發來的報告,產量都超過了每畝四千斤,足以解放出一批人來成為職業軍人。”說著,嬴子嬰看向了諸葛亮。
“確實。”諸葛亮點點頭說道:“我之前就和陛下商量過這個事情。軍隊當中本來就是優中選優的,現在更戍期是一年的時間,因為接下來隨著邊境線的拉長,勢必會導致行軍時間增長。再加上在新兵營當中訓練的時間,陛下暫定兵役期為三年。
三年後,如果能夠通過立功升到百將以上的,則可以留在軍隊當中,接受下一個三年。如果三年以後可以升到五百主的,可以繼續下一個三年。就這樣每三年,當達不到要求的,則會強製退伍。或者即便達到了標準也可以自行申請退伍調任地方。
升到校尉以上的,可以每三年選擇一次留在軍中或者複原地方。”
“陛下,三年的時間,是不是有些長了?畢竟三年的時間,有很多事情足以發生變故。”高熲擔憂的說道。
“你有什麼良策嗎?”嬴子嬰說道。他自然可以參考後世的一些東西,但是智囊團是要來乾什麼的?能用智囊團乾嘛要自己乾?還顯得人家智囊團是那麼的多餘?
“陛下,微臣覺得可以從法律上限製這種情況發生。軍人媳婦不準改嫁,如若犯,就把腳砍了!”郭嘉說道。
“看腳不足以嚇退蕩婦,要割鼻子!”高熲說道。
“末將覺得,浸豬籠比較好,比較文明。”慕容恪說道。慕容恪說話了嬴子嬰纔看到他站在比較後邊,剛纔還真冇注意。
嬴子嬰看著這夥人那是瑟瑟發抖啊!你們怎麼可以如此殘暴!那都是一條條人命啊!
“陛下,微臣還是覺著,從法律上規定,不準娶納軍人妻妾,如若私通,男的發配邊疆做勞役,女的教坊司。”
“準了!暫時隻分軍籍和民籍,謫戍邊關的依然為民籍,功勞可以減刑但不可加爵。”嬴子嬰還是更偏向於這種發配和放到教坊司為國家做貢獻這種方式。
至於說你走在路上冇抗住死了,那真不好意思,我也無能為力。
“而且你們自個兒看看,秦律裡邊的肉刑實在是太多了,什麼割鼻子挖眼睛斷胳膊剁腳的,還有給人家臉上刺字的,都是些什麼玩意兒?秦國總共纔多少人?登記在冊的七百來萬,發展這麼多人容易嗎?彆自個兒霍霍自個兒了。
孔明,你主持,重新修訂秦律,將律法細緻化,彆有事兒冇事兒的輕罪重罰,能嚇唬住誰?死刑的話,朕建議隻留下三種,絞刑,砍頭,淩遲。所有死刑犯處死後全部焚化成灰。至於其他的,打板子抽鞭子就好了,至於給社會上留下殘疾人嗎?”
“陛下聖明!”他們還能說什麼?事實證明,嚇唬呢是嚇唬不住的,該起義人家照樣起義,還差點兒成功了。施以仁政或許真的是一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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