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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姊妹篇 《周易》問答二十

問:說《周易》有"象、數、理、占"四個基本要素對嗎?

答:說《周易》有"象、數、理、占",是曆代"易學"上的說法。

這是“易學”上從《易傳·繫辭上》裡“《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的說法總結出的。因《繫辭》是麵對今本《周易》做出的闡述,而後“易學”上也所見所用的是卦爻式《周易》文字,自然也就堅信今本《周易》一書具奮了四要素,或叫四功能,即"象、數、理、占"。

“易學”上說的"象",謂今本《周易》卦爻之象,指卦爻畫所表示的物象。

"數"是指今本《周易》裡數字爻題的陰陽九·六之數和起筮的“大衍之數”。

"理"指《周易》文辭表示的"義理"(言論或文章的內容和道理)。

"占"即今本《周易》一書有占筮(算卦)之功能。

不過原創《周易》文字一書,隻有一種要素,就是“理”,即政治哲學思想。

原創《周易》一書,即無“象”,也無“數”,更不是“占筮”之功能,而是一部政治哲學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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