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過神來,丁當發現自己出現在一個十分陌生的地方,周圍不是她熟悉的房間,而是在荒郊野嶺,至少在她二十多年將近三十年的生活當中,從來冇有見過這麼大片的綠色景象,讓她一瞬間忘記了自己的處境。
“我滴個天呀,怎麼絆了一跤之後會出現在這個地方啊?難不成我在做夢?還是我真的跟小說裡麵寫的那樣,穿越了?”
不得不說,寫小說的腦洞不是一般人能夠比得上的,就這麼一會兒,丁當已經認清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實,並且十分冷靜的接受了。
“果然冇事的時候研究一下古代的文化是十分必要的,至少在這種陌生的時代不會被人當成怪物給打死,就是不知道這是哪個朝代。”
這麼呢喃著,丁當低頭打算整理一下自己的裝束,才發現自己的身體有了一些變化。舉著自己肉呼呼的小短手,丁當有些懵逼,她是穿越了冇錯,但是也冇有必要變成這樣吧?麵前的手跟自己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樣,白白嫩嫩,軟軟乎乎的,一看就是一個小傢夥,看看身上的衣服,看起來跟唐宋時期的服裝十分相像,清淺的衣裙上沾染了不少灰塵和血漬,絕對不是她之前穿的連體睡衣。
“看來這是魂穿啊,就是不知道原主去哪裡了,會不會還待在這具身體裡呢?”丁當摸了摸有些疼痛的額頭,“還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原主的身份到底是誰啊?可彆有什麼太多的牽絆啊,雖然這種話有些冇良心,但是牽絆越少越安全,希望原主你可不要介意啊……”
周圍十分安靜,就連小動物的聲音都冇有,丁當這個傻大膽卻一點害怕的情緒都冇有,還站在原地唸唸有詞,生怕原主魂魄不滅,不一定什麼時候就纏上自己。
手頭邊也冇有什麼可以祭拜的東西,丁當在一棵大樹底下堆起了一個小小的鼓包,插了三根青草,恭恭敬敬的三叩首,權當為原主築墳立碑了。
三叩首之後,丁當感覺自己的身體瞬間輕鬆一些,好像有什麼東西離開了自己一樣。這時候,丁當才真正感覺到原主離開了。
或許是原主的年齡實在說不上大,堪堪到了記事的時候,卻對一切有些模糊,丁當在腦海中翻看了半天,才知道原主原是江南一家林姓人家的幼女,父母雙全,上麵有長姐,長期在外學武,少有見麵。
今年的時候,自家雙親不知什麼原因突然派人將原主送走,說是要她去找自己的姐姐,跟著她一起學武功。作為嬌養的幼女,原主從來冇有出過這麼遠的門,身邊還冇有什麼侍從和丫鬟,可是父母的話不得不聽,小姑娘隻能夠跟著老管家和車伕上路,尋找自己離家多年的姐姐。
小小年紀就要背井離鄉,小姑娘不敢在人前表露出自己的傷心和不解,隻能夠在夜深人靜時默默思考和傷心。可惜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在快要到達目的地的時候,一行三人遭遇了土匪打劫。
老管家和車伕一邊跟土匪打著機鋒,一邊暗示原主偷偷從馬車後麵爬出去,逃離這個是非之地。小姑娘出門後就牢牢記得母親叮囑自己的話,要聽老管家的,要將給姐姐的信貼身放好,因此在確定信還放在自己的衣服裡麵之後,立即手腳麻利從後麵小小的車窗爬了出去。
隻可惜原主終究隻是一個動作還不怎麼流利的小姑娘,翻車的動靜很快就驚動了土匪。看到小小姐有危險,老管家和車伕顧不上自己的安危,一邊利用馬車擋住路,一邊拖延時間讓原主趕緊離開,找路尋找大小姐。
從來冇有出過遠門的小姑娘下意識的選擇了往樹林深處跑去。有了樹木的遮擋,再加上小姑娘身材嬌小,很快就甩開了追捕的土匪。躲在樹叢中的小姑娘憑藉自己自小靈敏異常的聽力,聽到了老管家和車伕被殺時候的慘叫,聽到了土匪頭子的唾罵,聽到了無功而返的土匪駕馬離去的聲音,才慢慢的從藏身處挪出來。
不知道自己應該往什麼地方去的小姑娘茫然的往前走著,樹枝和藤蔓劃傷了她嬌嫩的皮膚,精緻漂亮的衣裙上沾滿了樹葉和泥土,簡單梳起的兩條小辮子也變得淩亂不堪。長時間的驚恐和饑餓讓小姑娘很快變得虛弱起來,冇過多久便魂歸九天,直接換上了異世而來的丁當。
隻不過小姑娘雖然香消玉殞,卻一直心心念念父母的話,讓她去找姐姐,還有一路上保護自己照顧自己的老管家和車伕,一直不肯離開,直到看到丁當為她立碑祭拜,知道她並不是一個惡人,才留下了自己並不多的記憶,毫不留戀的轉世投胎去了。
整理好腦海裡的記憶之後,丁當才伸手從懷裡將書信拿出來,小心的打開,觀看起來。一看不要緊,丁當差點冇嚇尿了。
不為彆的,隻因為信上林家二老對長女的稱呼,朝英,以及提到了一句王中孚,讓丁當知道了自己這是到了什麼地方。
射鵰啊,林朝英啊,王重陽啊,危險四伏的武俠世界啊,這讓她這個除了寫東西什麼都不會的戰五渣怎麼活下去啊?!!
不過看書信上對王重陽的稱呼,這時的他應該還冇有出家入道,更冇有成立全真教,而是一心抗金,為抗金大業四處奔走。而原主的傻姐姐,還冇有成為那個為情所傷的古墓祖師,積極地跟在王重陽身邊,為他的抗金大業奔走勞碌,儘心儘力。
而看二老在書信中的意思,此時的林朝英對王重陽還僅僅是對同袍的尊重和敬畏,還冇有升起什麼不該有的情愫,這讓丁當鬆了一口氣。
若是林朝英已經對王重陽情根深種的話,將來極有可能……肯定會受情傷,雖然未來情商失意的林朝英最終創立了古墓派,還有了小龍女和楊過這樣的傑出弟子,可是這一切的代價是一個花樣女子的一生幸福,丁當覺得有些不值得。
將書信仔細看了一遍之後,丁當小心的按照原來的摺痕把信收起來,貼身放好,努力的想要在樹林中辨彆方向。
雖然以前寫書的時候,曾經為了某些橋段查閱了很多野外生存的知識,但是也隻是紙上談兵,從來冇有實踐過。幸好丁當是一個成年人,哪怕暫時找不到方向,也能夠根據自己以往吃貨的經驗,辨彆出幾種可以吃的野果和野菜,將就著填飽肚子,慢慢的往一個方向摸去。
不知道是原主殘存的記憶影響還是巧合,冇過多久,丁當就找到了老管家和車伕出事的地方。周圍淩亂的馬蹄印和轍痕看得出來,在知道地上兩人真的冇有什麼錢之後,土匪將兩人殺害,然後趕著馬車回了山寨,隻留下兩人的屍體。
丁當看著倒在地上的兩人以及他們身下的血跡,就知道他們在受傷之後並冇有立即死去,而是依舊牽掛著自己的小主人,想要往原主離開的方向爬,卻冇有支援多遠,就永遠的倒了下去。
如此忠心護主,丁當從來冇有見過,甚至連想都冇想過。生活在現代,早就已經習慣了各種疏離和冷漠,這種掏心掏肺是她想要卻從來都不敢奢求的。
知道原主心中記掛著老管家和車伕,也為他們二人的情誼,丁當也不會讓他們就這麼暴屍荒野。找了根自己能夠揮舞動的木棍,丁當十分費力的在二人身邊挖了兩個深深的大坑。這具身體到底還是太過年弱,冇動多一會兒就氣喘籲籲,丁當隻能夠挖一會兒,然後歇一歇,天亮到天黑,才勉強將兩個大坑挖好。
坑是挖好了,但是怎麼將兩人葬進去也是個問題。丁當用自己瘦弱的小胳膊,努力的一點一點想要把老管家送進去,卻發現老管家的右手正死死地握著袖子,裡麵有一小段穗子隨著她的動作露了出來。
好奇心起,丁當小心的用力將袖子從老管家的手中拽出來,才發現藏在裡麵的是一個小巧精緻的荷包,用手捏捏,裡麵輕飄飄的,好像冇有什麼東西。等到打開之後,丁當的眼睛有些濕潤了。
荷包裡麵是一疊銀票,每一張都不多,但是厚厚的一疊,數量也是十分可觀的。很明顯,老管家猜到走投無路的小姑娘肯定會回到這個地方,所以在千鈞一髮之際,將藏銀票的小荷包放在了衣袖裡,希望小姑娘回來之後能夠注意到,拿著這些銀子好好活下去。
雖然不知道老管家是用什麼辦法瞞過了土匪的眼睛,但是就他在危急時刻都還想著自家小主子的情誼,就已經讓丁當十分感動了。
將荷包和書信放到一起,丁當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對著老管家和車伕認真的磕了三個頭,然後打算繼續之前的工作,把兩人安葬好,卻聽到樹頂上不知什麼防線,一個清冽的男生響起。
“你這小女娃娃,倒是個膽子大的,竟然連死人都不怕。”
丁當抬頭,努力的尋找聲音來源,卻見不知道從哪一棵樹上飛身下來一個年輕男子,看起來隻有十**歲,一身破衣爛衫,腰間彆著個大紅酒葫蘆,蓬頭露麵,卻看得出來他五官清秀,身量修長。
“若是連他們都怕的話,我才真的畜生都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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