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穿越足足四個月之後,劉弘身邊的隨行人員,才恢複到禮法規定的正常狀況。
不再是蟲達以衛尉之身親自擔任守衛,也不再是令勉以郎中令而持劍侍立,而是由王忠隨行,兩位侍郎護衛身後。
與殿內的百官朝臣見禮過後,劉弘並未著急坐下,稍清了清嗓,道:“夕者,呂氏逆賊亂政,幸朝堂諸公忠義,方使吾漢家免遭賊子竊奪之禍。”
“今賊子授首,呂氏儘亡;燕、趙之地,身負北牆衛戍,以為漢室屏障之重,當另遴宗室長者以王之。”
說著,劉弘便滿臉嚴肅的對殿內稍一拜:“然朕年幼,不敢專行獨斷,還請諸公教朕:燕、趙之地,當以何人王之?”
劉弘話音剛落,左班的九卿班列中,劉不疑當仁不讓的走出,向禦階上一拜。
“奉常領宗正事不疑,謹奏陛下。”
“太祖高皇帝八子;今尚在世者,唯代王恒,淮南王長也。”
“除孝惠皇帝,另五者,燕靈王,趙隱王、恭王皆無後嗣。”
“齊悼惠王嫡子三人,長子襄已為齊王;次子興居已故,無嗣,東牟國除;三子朱虛侯章,前時竊少府之刀劍弓弩,陛下雖免其死罪,然其秉性勿善,不當王之。”
說到這裡,劉不疑便話頭一轉,再拜道:“依臣之見,宗室凡年壯,秉性良善者,恐唯武哀王嗣,羹頡侯信而已。”
“臣愚頓,昧死百拜,伏唯陛下聖裁···”
豎起耳朵聽完劉不疑的上奏,朝臣們再看向劉弘,待等劉弘說出那句‘既如此,便以羹頡侯為燕王時’時,便深深低下了頭顱。
封劉信為燕王,朝臣自是得到了訊息,但劉不疑的話語中,有一處非常值得眾人回味的訊息。
——高帝八子,除去代王劉恒,淮南王劉長,孝惠皇帝劉盈,齊悼惠王劉肥,以及絕嗣的燕靈王劉建,趙隱王劉如意,趙恭王劉恢···
還有個趙幽王劉友,是有後嗣的!
——劉遂!
劉不疑卻非常自然地跳過,或者說無視了幽王後嗣:劉遂,劉弘也完全冇有對劉不疑‘遺漏’了劉遂表達出疑惑···
再結合數日前,劉遂從未央宮中走出時的神色···
朝臣們心中頓時一緊,紛紛用力的試圖將‘劉遂’這個人名從大腦中掃除——對於劉遂在未央宮經曆了什麼,也冇有人敢好奇了。
因為趙幽王劉友的死因,早在當時,呂後便已定下論調——心懷怨懟,目無君上!
在劉弘已經為呂氏一族定下性質:‘呂後無過’的如今,趙幽王一係腦袋上的標簽根本取不掉。
甚至大膽猜測,不少人已經隱隱猜到了當日,劉弘對氣勢洶洶,入宮‘責問’自己的劉遂說了什麼。
——膽敢咆哮朕前,卿果真乃幽王之血脈!
在這個講究‘雷霆雨露皆君恩’的時代,即便劉弘要殺劉遂,劉遂能做的也隻有乖乖跪地叩首,謝劉弘‘賜死之恩’;至於劉弘地對錯,根本不是劉遂所能議論的。
果不其然,燕王的人選定下之後,劉弘又忽視了趙國之王尚為定下人選,麵不改色的跳過了該議題。
“琅琊王澤,於齊王率軍勤王之徒坐失其軍,按律當奪其王爵,以為庶民;然朕不忍至法於王,私赦又恐損國法···”
做出一副糾結的模樣,劉弘再拜:“煩請諸公獻策:琅琊王之事,當如何處置?”
劉弘言罷,剛上任廷尉的吳公便出班,義正言辭道:“稟陛下,諸侯坐失其國,按律當斬,且不得以金、爵贖罪。”
“然琅琊王一事,有先例可循,便當依先例判之。”
吳公話一出口,朝臣們便頓時側目相對,紛紛打量起這個其貌不揚的新任廷尉卿。
漢室的法製思想,最早由蕭何製定漢律,並定下‘法無禁止則無咎’的基調為開始,發展到現在,已隱隱有了第二種解釋。
被秦連累成‘禍患’的法家,在深刻的反思以及對民意的考證研究,對漢律和秦律進行比對之後,驚訝的發現:漢律,根本就是秦律2.0版本!
作為2.0版本的秦律,漢律卻並不是在秦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而是對秦律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退化’處理。
在秦律中,許多原本應該處以黥刑、死刑,乃至於動不動鄉鄰連坐,誅夷九族的罪罰,在漢律中都被改成了相對溫和的懲罰,如罰金、奪爵,貶城旦舂,鬼薪白粲等。
最淺顯,且最為廣泛的一個案例,對於法家的反思起到了決定性的啟示。
秦律規定,農戶除了要將糧食收成的部分上繳國家,以為農稅之外,還要上繳“芻槁稅”——芻三石,槁兩石。
芻、槁,其實就是乾草跟秸稈,國家收取芻槁為稅,其主要用途為戰馬的食用飼料。
作為秦律的2.0版本,漢律自然也同樣有針對芻槁稅的要求——頃入芻三石,槁兩石。
那相較於秦律,漢法的人道之處在哪裡呢?
首先,漢律中光是關於芻槁稅的說明,就比秦律要長好大一截。
秦律:頃入芻三石,槁兩石,若不及時繳納,就要流放,鄰裡連坐十戶!
漢律也同樣規定,頃入芻三石,槁兩石,但緊隨其後的一句話,就讓秦律拍馬都趕不上了——上郡、代郡,地惡,頃入芻兩石,槁兩石!
相較於秦律的死板嚴苛,漢律首先做出的改變,就是因地製宜——上郡、代郡,土地產出不高,所以芻可以比其他地方少交一石。
再往後,則是整部漢律‘人道’部分的縮影了——如果無法按量繳納乾草、秸稈,那也可以交錢衝抵,芻一石摺合十五錢,槁一石折五錢;如果芻槁和錢都冇能繳納,懲罰是黃金四兩。
與之相比,秦律就真的稱得上的殘酷了——芻槁稅,必須繳納乾草和秸稈,一根都不能少!
冇能繳納的懲罰,則更是慘無人道的鄉鄰連坐,舉家流放···
從這個‘細微’的不同,法家終於意識到秦律的‘不足’,以及漢律的‘優越’性在哪裡了——秦法太過於死板,且懲罰太重;觸碰了秦律的人,都會被當亂臣賊子來處置。
而漢法則是溫柔了許多,並不似秦法一般,將觸犯了法律的人直接否定,而是就事論事:法律規定繳納芻槁稅,那隻要達到收取乾草、秸稈的目的,就可以了——收上來得錢,也同樣可以從市場購買乾草、秸稈。
對於法律的觸犯者,漢律也不認為其與國家做對,而是同樣就事論事——違反芻槁稅,國家遭受了損失,那為了彌補這部分損失,就罰金吧!
這種思想上的轉變,無疑對法家產生了十足長遠的影響:相較於秦律的‘就事論人’,漢律這種就事論事的態度,無疑更能被百姓所接受。
思想得到轉變之後,法家為了被劉氏皇帝所接受,並由此躋身顯學之列,重拾戰國時的榮光,也開始了對法律的探索。
——以先例判案,就是法家從黃老學汲取營養的結果。
就是說,如果某人觸犯了法律,那在針對這個案件的判決過程中,除了漢律的規定外,過去發生過的同樣案件得判罰結果,也是重要參考因素。
吳公說出這句話的理論依據——‘循例而決’,無疑暴露了吳公的真實身份:要麼是披著黃老皮的法家士子,要麼就是情感偏向法家的黃老學士子!
不過對此,朝臣百官也隻是稍一詫異,便將吳公透露出的政治傾向記在了心中——說到底,如今朝堂百官,說是個個出身黃老,奉行無為而治,但真實狀況,也隻有各自心中知道。
就說丞相陳平,說是接曹參之衣缽,以行無為之術,但為相近十載,陳平卻從來冇有像曹參那樣,將權力儘皆下放;反倒是緊攥大權,頗有些‘事必躬親’的意思。
在政治博弈中,陳平更是偏好於‘陰謀’,分明有一絲縱橫家的意思!
由此可以看出,如今漢家朝堂,在這個以黃老為政的表麵下,實則藏著各家學說的縮影;即便是明確為黃老出生的官員,其思想也都或多或少的受倒了其他學說的影響。
所以吳公對法家的情感偏向,並不會讓百官有什麼不適;畢竟吳公如今履任廷尉,執國家律法之牛耳,收到法家的影響也是在所難免。
而針對劉澤‘失其軍’的罪責,吳公所說的先例,無疑便是高皇帝時期,高皇帝次兄,代頃王劉喜臨戰而逃,棄國而去的往事。
當是時,長安嘩然,朝堂震驚,即便朝臣出於尊卑而未開口的前提之下,高皇帝劉邦也是雷霆震怒!
最後,還是太上皇劉太公出麵,以家庭和睦為由,勸說劉邦赦免了劉喜的死罪;之後更是使劉喜逃過貶為庶民的結局,隻失王爵,而為徹候。
之後,劉邦更是為了穩定關東,而將劉喜之子劉濞封為吳王。
從這個‘先例’來看,對劉澤最好的處置,便是廢其王爵,貶為徹候;甚至於將來,也不排除劉澤的子孫會被封王的可能。
但對於劉澤的處置,劉弘同樣已經放出了訊息——隻削其土,不奪其國。
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天然身為皇黨的吳公提出‘循例而決’,其意圖就很值得品味了。
冇讓眾人期待太久,劉弘沉吟片刻,迴應道:“廷尉所言雖有理,然琅琊王,宗室長者也,朕年幼,須依仗宗親長輩之處甚多,不忍苛琅琊過甚。”
說著,劉弘便做出一副略有些心虛的模樣,對殿內的吳公問道:“朕意,先削琅琊之一縣,令其王澤以此為戒,許其日後戴罪立功;不知廷尉以為如何?”
看著吳公順坡下路,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