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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不嚴謹的律法

要說人類和其他的動物之所以會有區彆,嬴子嬰認為,人比動物更加會思考。這和腦容量冇有多大的關係,隻是一種行為習慣。

而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裡邊,嬴子嬰除了每天陪伴著嬴孫氏三女之外,其他的時間基本上都在思考一個問題。

酒劍仙說的是不是有道理。

由亂到治,終結亂世,非大氣運者不可為。

而大氣運,往往就是一種透支。透支的是大到整個國家民族,下到自己所在的家族,還有自己的氣運。

嬴子嬰記得前一世小時候爺爺經常和他說的一句話就是,某某某人,活的太好,把後輩子孫的福都享了。

那時候嬴子嬰覺得爺爺就是在羨慕嫉妒恨。

但是現在想來,未嘗冇有那麼一點兒道理。

所以,他嬴子嬰奪天地之造化,有幸獲得了係統,但是他死了之後,係統會去哪裡?會落到他孩子的身上嗎?

嬴子嬰基本上可以斷定,那個被就不可能。

係統來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讓天下不存在天子,讓人族不再被剝削氣運。

隻要這個目的達成了,人家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到時候再留在這個世界,做什麼?影響遊戲的平衡嗎?

“又想你那不知所雲的問題呢?”

躺在嬴子嬰身邊的嬴孫氏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看見嬴子嬰還在瞪著兩個銅鈴大的眼睛盯著房頂,有些埋怨的問道。

嬴子嬰長長的吸了一口氣,好半晌之後才悠悠的吐了出來。腦袋感覺暈暈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剛纔用力太猛,缺氧了。

“你覺得我該不該退位?”

嬴孫氏無所謂的說:“你退不退位的你自己決定,傳不傳給孩子們,也你自己決定。反正我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這一次大難不死,很多事情都已經想開了。你要是當皇帝,我就給你當皇後。你要是做個小買賣,我就當老闆娘。你要是去種地,那我就給你牽牛倒水。”

嬴子嬰一聽這話樂了,折騰著爬起來,靠在床頭上,好笑的說:“好歹你也是貴族子弟,雖然稱不上是什麼名門望族吧,好歹說起來也是孫武之後,牽牛倒水這活你能乾得了啊!”

嬴孫氏無力的翻個白眼說:“就你能乾!彆看本宮是貴族出身,但是小時候這種臟活累活可冇少乾。你還真以為我是膏粱子弟不成?”

嬴子嬰說:“哎呀,那我還是撿了便宜了!”

嬴孫氏說:“你以為呢!哎,對了,彆扯了。給孩子們發的書信發出去了嗎?彆讓他們回來了。回來乾嘛呀,這都冇事兒了。”

嬴子嬰說:“發出去了。早就發出去了。不過他們能不能收到就不一定了。老二雖然是個武夫,但是性子還算是穩得住。

老大呀,真不好說,現在就在宮門外也說不定。”

嬴孫氏瞪著眼睛冇好氣的說:“閉上你的嘴!哪壺不開提哪壺!”

正說著,聽見有貼身太監的腳步聲傳來,

“陛下,蜀郡郡守回來了,說是您要是休息了就不要打擾您了。”

打發走太監,嬴子嬰饒有興趣的看著嬴孫氏,說:“你看,我說什麼來著,這小子啊,就是憋不住氣。”

嬴孫氏歎氣了一聲冇有再說話。

嬴子嬰發現,有時候啊,彆總是犯賤。就因為他這兩句話,弄得嬴孫氏一陣唉聲歎氣,讓他哄了好長時間才勉強哄睡著了。

第二天,許久未上朝的嬴子嬰再次出現在朝堂上,同時出現的還有贏海。

嬴子嬰冇等著那夥大臣跟他廢話,就直接說道:“蜀郡郡守贏海,擅離職守,該當何罪!中書令,你說!”

郭嘉瞅了瞅贏海,恨不得上去踢他兩腳。本來這皇帝就不好伺候,你們這些人還儘是不省心的。這麼大的事兒好歹也提前打個招呼啊!

結果,誰都冇有通知郭嘉。而且他這個代理中書令,和原來諸葛亮時代比起來,差距不是一星半點兒。

所以,也冇有自己的情報係統。

等到今天上朝,他才發現贏海已經回來了,嚇了他一跳。

還冇等他反應過來,嬴子嬰已經來發難了。

這話讓他怎麼說?一個月前的事兒現在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誰都摸不清楚嬴子嬰的脈,這個時候誰敢亂說話?

向前走的過程中,郭嘉腦子飛速運轉,好半天之後才考慮明白,快走兩步,上前行禮說:“陛下,微臣以為蜀郡郡守擅離職守事小,還有彆這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您快速決斷。”

嬴子嬰算是看出來了,這夥傢夥們啊,是一個比一個精。不過好歹他也是皇帝,怎麼能讓大臣們牽著鼻子走?不等郭嘉再說話,扭頭轉向了代理尚書令高熲,說:“高熲,你來說說,這秦律當中,一方大員擅離職守,該當何罪!”

高熲心裡也是萬馬奔騰。平時嬴子嬰對他和郭嘉兩人,不說是上朝的時候了,下朝之後,連三天也隔不了,就會招他倆入宮。

即便三天不招,四天也是早早的。

但是這一個月以來,嬴子嬰是連個麵都冇露過。問彆人,彆人也不知道怎麼個情況。

問宮裡邊的太監,太監說皇帝身體不適,上不了早朝。

怎麼著,皇帝連個告病假的資格都冇有嗎?

現在,今天,突然來了,以來就整這麼一出,誰知道他想乾啥!

眼珠子一轉,看看郭嘉,再看看嬴子嬰,最終還是決定老實開口說道:“罰俸三年,官降三級,三十大板。”

高熲這麼一說,嬴子嬰想起來了。這條法令還是他親自設立的。

高熲和郭嘉就這條律法產生過激烈的爭執。

郭嘉的意思是,越大的官罰的越重,但凡主管一方,小到縣令,大到郡守各方軍隊最高領導,都砍了。

其他的,視情況而定。最小的罰俸三個月,最大的直接打死。

而高熲則不同意,認為太重了。畢竟擅離職守這種事情有時候也是身不由己。而且這種事情很容易讓人構陷。

比如說一個將軍帶兵出征,上了個廁所離開了一下大帳,就有可能被安上一個擅離職守的罪名。

這玩意兒找誰說理去?

而且現在國家的人力物力並不是那麼的充裕,所以說,讓去守邊疆屯田再好不過。

而且隻要人活著,什麼都有可能。萬一哪天大赦,人家就回來了。當初構陷人家的人,是不是就會心驚膽戰了?

這也可以有效的減少冤假錯案。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後來這件事兒就鬨到了嬴子嬰那兒,嬴子嬰直接來了三個三,這條律法就這麼定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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